7月5日下午,家住市中區民族路的劉先生開車行駛至公園街時,突然聽到車后一陣急促的警笛聲,他通過反光鏡觀察后面,卻并未看見警車。正當他納悶時,一輛摩托車從他左面超車,同時警笛聲再次響起。這時劉先生才反應過來,警笛聲是那輛摩托車發出的……
“請問你這里有摩托車安裝的警報器嗎?”
“有,30元錢一套。”近日,筆者在市中區一家摩托車維修店咨詢是否有警報器出售時,店主爽快地答道,他出售的警報器不僅聲音很大,而且發出的聲音幾乎和真正的警車警報器聲音一樣。
隨后店主拿出了一個彩色的紙盒,筆者接過打開一看,盒子里面裝有一個黑色喇叭狀的揚聲器,而控制揚聲器的是一條黑色電線連接的三色開關,揚聲器的下方則是電源線。
“安裝很簡單,只需要把電源線連接在摩托車電瓶電極上,然后把三色開關固定在車把上就可以使用了。”隨即店主就在現場演示起來。
“三種顏色三種警笛聲,隨意切換。”店主在演示完后說。
筆者在市中區多家摩托車維修店、配件店咨詢是否有摩托車警報器出售時,許多店主都毫不掩飾的說有。
“安裝了這種警報器審車時怎么辦?會罰款嗎?”
“你要帶著這個去審車肯定會被罰款,審車前把它拆了,審完了再裝回去。”據一些裝有這種警報器的摩托車車主介紹,裝上這個警報器就是感覺很“拉風”,其他倒沒什么用途。
隨后筆者在某大型網上交易平臺上搜索摩托車警報器相關信息時發現,交易平臺上出售摩托車警報器的網店非常多,任何人都可以通過網絡購物的方式進行購買,價格幾十元到上百元不等,銷售量也不低。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條明確指出: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應當按照規定噴涂標志圖案,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其他機動車不得噴涂、安裝、使用上述車輛專用的或者與其相類似的標志圖案、警報器或者標志燈具。
而第九十七條也明確指出:非法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強制拆除,予以收繳,并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