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專題 嚴格駕駛人執法管理
二十、嚴格路面執勤執法有什么重要意義?
駕駛人管理是一個綜合的、動態的管理過程,其中嚴格執勤執法是關鍵。近年來,酒后、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導致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多發,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巨大隱患,2011年發生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中,因交通違法導致的比例高達92.51%。為有效遏制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切實保障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意見》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加大路面管控和查處力度,堅持嚴格執法與宣傳教育相結合,形成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高壓嚴管態勢。
二十一、《意見》在嚴格路面執勤執法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一是結合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創建,開展“三超一疲勞”專項整治,加強對交通事故多發路段和時段的管控,加大對酒后、假牌假證、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對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一律按規定扣留駕駛證,督促參加學習和考試。二是完善執法考評體系,嚴格查處嚴重交通違法,嚴格執行暫扣駕駛證、吊銷駕駛證、拘留等處罰規定,督促民警嚴管嚴控重點違法行為,加大現場查處交通違法行為的力度。三是每月組織民警深入客運企業,根據符合標準的衛星定位裝置記錄的監控資料,依法查處超速、疲勞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二十二、《意見》中提出了對駕駛人交通違法處罰前要開展教育,具體內容包括哪些?
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在嚴查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同時,加強對違法駕駛人安全教育。一是要求民警現場查處交通違法行為時,要做到查處一起、教育一起。二是要求對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交通違法行為,告知當事人及時接受處理,依法予以處罰,并按規定對駕駛人予以記分。三是考慮到大中型客貨車交通違法行為危害大,為增強其安全文明駕車意識和安全責任意識,《意見》要求對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有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依法處罰、記分的基礎上,還要對其進行不少于半小時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四是每月通過互聯網、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向社會公布記滿12分的大中型客貨車違法行為人以及嚴重交通違法人員名單。
第四專題 加強駕駛人警示教育
二十三、《意見》對加強客貨運等重點駕駛人日常管理有什么新舉措?
《意見》突出了對客貨運等重點駕駛人的日常化、動態化管理。一是交警大中隊建立轄區本籍和異地客貨運駕駛人基本信息臺賬,每月匯總駕駛人交通違法、記分和事故等情況,通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運輸企業,要求駕駛人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和教育。對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要按規定扣留駕駛證,并要求參加學習和考試。二是對三年內發生交通死亡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交通違法記滿12分,以及有酒后駕駛、超員20%、超速50%或者一年內有三次以上超速違法的駕駛人,通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并責令企業按照《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予以辭退。三是每年對大中型客貨車、校車駕駛人進行一次審驗,處理交通違法,清理交通違法記分,對有記分記錄的組織開展不少于3小時的安全警示教育。對客運駕駛人審驗時,要按照《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審核駕駛人教育與培訓檔案,核查是否按要求定期接受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技能訓練、應急處置培訓等。四是交警大中隊要采取走訪運輸企業、發送信函、手機短信等方式,督促大中型客車、校車駕駛人參加審驗,對未參加審驗或者審驗未通過的,要書面告知運輸企業或者學校暫停營運。通過每月清理一次客貨運駕駛人交通違法記分、每年開展一次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審驗教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重點駕駛人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二十四、《意見》在創新駕駛人提示教育方面有哪些新措施?
一是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健全交通安全信息手機短信、微博、QQ等發布平臺,及時向駕駛人發布道路通行情況、惡劣天氣條件出行安全提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況和交通違法及記分等信息。對客貨運駕駛人和有交通違法未處理的駕駛人,要每周發送一次安全提示短信;對轄區內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即時編發警示教育短信。二是開展新駕駛人領證前教育和領證后回訪。要求車輛管理所核發駕駛證時,組織對每名新駕駛人開展不少于半小時的安全文明駕駛教育,內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文明駕駛行為要求等。要求通過電話、短信、調查問卷或者實地走訪等方式,每周隨機抽選一定比例的新駕駛人開展回訪調查,了解參加培訓、考試和安全教育情況。三是開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警示教育。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定期分析匯編本轄區交通事故案例,每月將事故案例通報運輸企業、駕校、學校以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作為駕駛人培訓考試、日常教育及審驗教育的重要內容。四是發動社會單位和群眾參與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專門設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室,同時依托駕校、運輸企業、汽車品牌專賣店等社會資源,建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基地,開展交通安全互動體驗,舉辦文明交通主題活動,以多種形式促進安全守法意識深入人心。
二十五、《意見》中對安全守法駕駛人有什么引導鼓勵措施?
為提高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文明參與道路交通的意識,《意見》提出了兩項引導鼓勵措施。一是開展安全文明駕駛人評選活動。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結合推進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會同文明辦、安全監管、道路運輸等部門,每年開展一次安全文明駕駛人評選活動。同時,建立安全文明駕駛人表彰獎勵機制,加強典型事跡宣傳,提高全社會安全駕駛、文明出行意識。二是開展文明交通體驗交流活動。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發揮汽車品牌專賣店、機動車交易市場、駕駛員協會、汽車俱樂部等社會組織的作用,開展駕駛經驗交流體驗、文明自駕出行等活動,對駕駛人進行安全文明交通教育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