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行業方面,報告特別提到兩項建議:
1. 取消關于摩托車13年強制報廢規定
目前摩托車報廢規定存在的問題是:13年必須強制報廢的規定,不能客觀反映按高標準制造的摩托車的潛在壽命。
分析中指出,目前中國的產品型式認證實驗中,包括排放耐久項目并且污染物控制要求為世界上最嚴格的標準,進口、國產摩托車產品已經全部采用電子燃油噴射技術,并采用與汽車相同的排放后處理設備。
這與當初制定13年強制報廢規定時的摩托車產品技術已經是科技多次迭代的飛躍。時至今日,摩托車不僅是交通工具,駕駛摩托車更是一種生活方式。如果能夠取消13年必須強制報廢這一限制,中國的摩托車制造商和消費者將首先獲益,同時還能促進國內摩托車消費的增長。
2. 應允許摩托車在所有的四輪機動車道路上行駛,包括高速公路。
禁摩規定的問題在于禁止摩托車進入高速公路或地方政府指定的市區區域,不但阻礙了摩托車的發展,也降低了摩托車的機動性。
雖然國家法律允許摩托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但是個別省份仍然以安全為由自行設限、禁止摩托車使用高速公路。如今,高速公路和道路的建設與保養都達到相當好的水平,有了交通標志、防護措施、監控設備以及警察的快速反應。
任何其他有關安全的問題都可以通過禁令以外的方式來解決 ,加強對摩托車手的培訓或更嚴格地執行道路規則。并非所有的摩托車的上路表現都相同,高質量的摩托車在惡劣路況下的表現與乘用車類似。例如,大型摩托車(250cc 排量及以上】現在通常都配備了防抱死制動系統(ABS)因此,任何上路的限制應根據不同的排量范圍進行調整。另一個原因是,摩托車的消費模式逐漸由通勤轉為運動、旅行等生活方式如能調整,無疑會促進摩托車及騎行裝備、健身、旅游等服務行業的消費。取消限制將促進摩托車和相關設備的消費,并有助于其他服務行業的增長。
摩托車對愛好者很有吸引力,但是電動摩托車的推出則為城市地區提供了一種綠色交通解決方案。電動摩托車的優點包括停車空間比汽車小、緩解城市擁堵、只需運送一人時能耗比汽車低等。考慮到目前禁摩城市、禁摩區域大多為城市核心地區,建議參考新能源汽車使用綠色專用牌照的管理辦法,為電動摩托車設置專用的綠色摩托車牌照。
中國歐盟商會主席彥辭強調,越來越多公司在華業務已達臨界點,營商挑戰超過投資回報,投資者開始重新審視在華運營。中國雖潛力巨大,但當前局面亟需政府更加注重實際行動,而非僅停留在行動方案層面。期待中國政府能認真考慮歐盟商會的建議,為摩托車行業創造更加良好的發展環境。
總之,歐盟商會的呼吁為我們提供了一個重新審視摩托車在我國交通體系中地位的機會。解禁摩托車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政府、企業和社會各方共同努力,在確保安全、環保的前提下,充分發揮摩托車的優勢,為我國的交通事業和經濟發展做出貢獻。同時,我們也應該以開放的心態,積極借鑒國際先進經驗,探索出適合我國國情的摩托車管理模式,實現交通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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