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當年正確的決定有點不合適了,現在反而提倡多生了,甚至有些地方還出臺了鼓勵生育的政策,生兩個小孩有什么優惠政策,生三個小孩又有什么優惠。那么相同的道理,經過多年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國內的摩托車市場也由單純的通勤代步變成了玩樂屬性比較強,制造標準也比以前有發展和提高,但是國內摩托車的13年強制報廢這個政策,經歷過這么多年社會發展,卻是沒有什么變化,那么這個為什么就不能與時俱進呢?不能和國際接軌呢?很多摩友的車騎得少,到了報廢期可能也就那么兩三萬公里甚至更少,車況也保持得很好,卻也要報廢了,那不是嚴重的浪費么?其實達到13年后,應該也可以要求這些摩托車一年一檢,合格的應該可以繼續上路行駛,這樣操作的話,既保障了安全,也避免了一刀切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費。
不可否認,當年摩托車的13年強制報廢制度也是符合了當時的國情,彼時國內的摩托車行業剛剛起步沒多久,制造技術和質量可能都會不夠完善,耐久性可能會差點,給摩托車企業配套的零部件企業也是如此,都有一個逐步自我完善的過程。但是事物總是會變化的,當時可能是恰當的制度,但經過多年的市場變化,可能變得不再適合,這個時候就需要一個改變。當然,這個改變不大可能一夜之間發生,它是潛移默化的,按照各地的現實情況,有些地方可以先行一步,然后發現效果不錯,再向其他地方鋪開,以前不是有句話說的好,摸著石頭過河,這是一個比較穩妥的做法。
那么可能會有朋友覺得,取消13年強制報廢,會不會造成上路的摩托車年份太長,車況不好,導致交通事故的增多呢?這個上文有提議一個方法,就是在你的摩托車達到13年之后,要求你的摩托車要每年一檢,要上線檢測,確認車況不影響繼續上路行駛,那么就可以繼續的騎行,這樣的話既不會造成老百姓的資源浪費,也不會影響交通安全。我想,這種做法應該會得到人民的歡迎的,因為隨便在網上或者自己的身邊,都會發現太多的車況非常不錯的摩托車因為達到了13年的報廢期限而不得不報廢,確實是一個極大的浪費,和國家提倡的環保和建設節約型社會是背道而馳的,大家覺得是不是這個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