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速公路條例》正式實施,其中明確規定摩托車不得進入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行駛。10月4日,交管部門開出新規實施后的第一張罰單。
▲交警發現一輛摩托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交警供圖
4日上午11時,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在巡邏至G6517梧柳高速蒼梧縣嶺腳路段時,發現前方有一輛摩托車,便鳴笛示意駕駛員靠邊接受檢查。
經詢問,摩托車駕駛員莫某某計劃從蒼梧縣嶺腳鎮前往廣東肇慶市,他認為走高速公路更便捷,交警應該不會發現,誰知剛上路就被逮個正著。
民警引導莫某某駛出高速公路,隨后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并讓莫某某到轄區大隊處接受處罰。
▲交警對騎手給予批評教育。交警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