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切實加強成都市摩托車的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8月15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發布了關于摩托車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具體通告如下:
一、禁止三輪摩托車、三輪輕便摩托車以及發動機排量150毫升以上的兩輪摩托車(警用、搶險等特種用途摩托車除外)在成都市繞城高速(G4202)以內(含繞城高速)區域的道路上行駛。
二、未取得入城證的摩托車全天禁止在成都市三環路以內(不含三環路輔道)以及成都高新南區劍南大道以東,科華南路、世紀城路、世紀城南路以西,天府四街、天華二路以北(含上述道路),三環路以南(不含三環路輔道)區域內的道路上行駛。
三、摩托車未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冊登記、核發行駛證和號牌禁止上道路行駛。
四、禁止擅自改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兩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以及兩輪輕便摩托車、三輪輕便摩托車上道路行駛。
五、駕駛、乘坐摩托車應當佩戴安全頭盔,駕駛摩托車應當各行其道,駕駛摩托車載物應當遵守載物規定,駕駛摩托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有追逐競駛違法行為。
六、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一、禁止三輪摩托車、三輪輕便摩托車以及發動機排量150毫升以上的兩輪摩托車(警用、搶險等特種用途摩托車除外)在成都市繞城高速(G4202)以內(含繞城高速)區域的道路上行駛。
二、未取得入城證的摩托車全天禁止在成都市三環路以內(不含三環路輔道)以及成都高新南區劍南大道以東,科華南路、世紀城路、世紀城南路以西,天府四街、天華二路以北(含上述道路),三環路以南(不含三環路輔道)區域內的道路上行駛。
三、摩托車未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冊登記、核發行駛證和號牌禁止上道路行駛。
四、禁止擅自改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兩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以及兩輪輕便摩托車、三輪輕便摩托車上道路行駛。
五、駕駛、乘坐摩托車應當佩戴安全頭盔,駕駛摩托車應當各行其道,駕駛摩托車載物應當遵守載物規定,駕駛摩托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有追逐競駛違法行為。
六、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所以說,入城證咋辦理?聽說都不辦了,只能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