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和電動車的保有量是最大的,雖然方便了人們的生活,但是數量過大也帶來一些弊端,增大了交通壓力。汽車過多,引起的就是堵車、停車難的現象發生;電動車數量過多,卻由于管理不完善,造成各種事故的發生。
安全無小事,電動車帶來的傷亡事故受到了相關部門的重視,所以在近幾年,對電動車的管理開始嚴厲,規定不斷出臺。
之前電動車一直沒有被明確劃分,所有電動車都歸于非機動車,這就仿佛給了特權,一些駕駛者在道路上抱有僥幸心理或者“為所欲為”,對道路影響極大。
不過現在隨著新國標政策的出臺,電動車有了明確的分類,不管多么豐富多樣的產品,最終電動車被分為3類: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
這個分類根據是電動車的時速,時速大于25公里小于50公里的電動車,被稱為電輕摩,大于50公里的電動車被稱為電摩。
電摩和電輕摩統一被劃分為機動車行列,這也就意味著,駕駛這種車輛就需要有相應的駕駛證,上路掛牌,購買保險。
網友對此分類有了疑問,既然電動摩托車和電輕摩屬于機動車,那么為什么就不能在機動車道行駛,燃油摩托車卻可以呢?這樣做是不是有失公平。
其實,對此有3種理由可以解釋:
第一:時速的差距比較大
機動車在機動車道行駛無可厚非,機動車包含的類型也很多,比如公交車、汽車、出租車,這種車型都是時速比較快的,但是輕摩最高時速是30公里的話,就和其它機動車的車速相差較大,這樣就影響了通行效率,反而增加事故發生的風險幾率。
而燃油摩托車的時速可以更高,和汽車一樣能夠在限速道路保持60到80公里的時速,這樣并不會造成擁堵。
第二:視覺存在一定盲區,不好觀察
無論是哪種類型的電動車,體積相比汽車是很小的,這也是它靈活輕便的優勢所在,但是在機動車道行駛的話,就容易被更大的汽車忽略,大車視覺盲區比較多,小巧的電摩如果正好處于盲區,就極容易發生事故。
大家想想,如果機動車道各種車型都有,再突然不知從什么方向竄出一輛電摩來,那還有時間反應嗎?
當然有的朋友會說,燃油摩托車也體積小,但是就得在機動車道行駛。其實交通法律明確規定,摩托車上機動車道,必須走最右車道,這樣就統一了路線。另外摩托車本身的發動機聲音也能起到提示作用。
第三:電動摩托車保有量大
電動車的保有量是很大的,在我國交通工具的保有量中占據很大比重,其中時速超過25公里的電動車就有2億輛,所以一旦全部走上機動車道,那么就會造成道路更加擁堵。
而燃油摩托車的保有量很小,再加上對燃油摩托車的一度禁止,所以影響較小。
總的來說,不允許電動摩托車上機動車道行駛,還是出于安全的考慮,減少道路上交通事故的發生概率。所以廣大車主應該理解,盡量依照規定行駛,人人都自覺,那么道路壓力就變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