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進入近代以后,雖然也有了汽車,但那個時候它并不是普通人所能駕馭的交通工具,真正第一個普及的交通工具其實是自行車,雖然還是依賴于人力,但它的出行比驢、馬車、轎子等傳統的出行工具快捷不少。
而隨著老百姓的經濟能力的提高,自行車畢竟屬于人工助力,不僅耗力又低效的交通工具已經不受待見,國內老百姓迫切希望更好的交通工具來替代自行車,而汽車雖然在國內出現有了近百年時間,但對于上個世紀80年代的國內老百姓來說,汽車依舊是可望可不及的交通工具,但是作為汽車的“小弟”,同為燃油助力的摩托車,卻是當時的普通老百姓所能消費得起。
所以,在汽車買不起,自行車不符合老百姓需求,電動車還沒出現的時候,摩托車就得到了很好的發展,我國第一輛摩托車誕生于1951年,而國內整個摩托車工業起步于50年代,發展于80年代,崛起于90年代,到現在的21世紀,我國已經是最大摩托車產銷國之一,擁有超9000萬輛的摩托車保有量,僅次于第一名的印度。
多地開啟摩托車“整治”,隱患車輛“清零”
摩托車相比電動車,它雖然在管理上制度更加完善,但是,摩托車屬于時速比較快、動力比較強的交通工具,它在道路上行駛其實潛在的安全隱患會更大,這也導致了我國的主要城市,都對摩托車實施了“禁摩令”。
而近期,公安部門召開全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會議,對今年的交通安全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其中明確指出要開展摩托車等重點車輛隱患“清零”行動,而摩托車就是存在隱患車輛治理的重點,所以,多地就開啟了對于摩托車的整治。
對于摩托車的整治,大部分治理行為都得到了廣大車主的認可,比如嚴查摩托車無牌無證、酒駕、闖紅燈、非法改裝、噪聲擾民、飆車等行為,這些行為不僅是對車主產生較大安全隱患,也是為摩托車整體印象“抹黑”,所以大家都堅決支持治理,不過,有一點治理,大家意見不一,那就是對于“逾期車輛”查處。
摩托車使用頻率低、耐用性強,13年就報廢惹爭議
所謂“逾期車輛”,其實是指車輛達到了報廢標準,而我國對于摩托車報廢標準是這樣規定: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五條第十一款,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意味著,摩托車無論車況如何,只要達到13年的時間,就不允許上路行駛。而對于摩托車13年就報廢,其實很多車主并不滿意,認為不應該設置這個時間,而根據的依據主要是2點;
第1點:摩托車現在使用頻率低,現如今,買摩托車已經不僅僅是代步使用,很多摩托車愛好者,純粹是把騎摩托車當作休閑娛樂,越是高端摩托車,休閑娛樂的功能越大,而既然是休閑娛樂,就不可能有著極高的使用頻率,很多人也就是休息的時候,和朋友一起騎摩托車周邊自駕游達到放松心情的目的,而如此低頻率的使用摩托車,13年時間雖然到了,高端摩托車又有著較好的保養,所以車況不會太差,如此就浪費確實可惜。
第2點:摩托車的耐用性強,隨著摩托車技術的進步,現在的摩托車在耐用性越來越高,尤其是娛樂性質的休閑摩托車,動輒上萬甚至十萬的價格,這些摩托車在發動機質量都非常不錯,只要注重保養,13年的時間根本用不壞,它的耐用性并不比汽車差,既然耐用性這么高,不容易被用壞的摩托車,規定強制報廢是不是就沒那么合理呢?
網曝:13年報廢或將要迎來改變
當然,對于摩托車13年就報廢的制度,不僅車主認為不合理,其實管理部門也能看到,近期,網絡上就流傳一則好消息,那就是13年報廢或將要迎來改變,雖然還沒有得到官方證實,但是,俗話說“無風不起浪”。
而且,本次網傳的摩托車13年報廢或將要取消,也確實是有一定的依據,主要是來源于中國摩托車商會常務副會長李彬發表的講話說起,他明確表示,對于摩托車報廢年限這塊,問題不是太大,而小鑫專門去看了采訪內容,主要的意思是表示:正在商議,取消是以250cc為界限還是以150cc為界限,界限以取消13年報廢,界限以下繼續保持。既然已經在商議細節,可見,摩托車距離取消13年報廢制度的出臺,已經是指日可待。
對于摩托車的“禁摩令”實施,雖然也飽受爭議,但是禁摩管理確實是緩解尾氣污染,解決城市交通亂象,總的來說還是“利大于弊”,但是,對于強制報廢摩托車,無論是對于管理,還是對于廣大的車主,都沒有太大的“利”,尤其是隨著國內老百姓經濟的提升,現在的中高端摩托車越來越受歡迎,一些摩托車的價格都堪比汽車,強制報廢一些車況比較好的摩托車,確實對于車主是一種較大經濟損失,對于資源也是一種浪費。
當然,提醒大家,在摩托車報廢制度還沒正式取消之前,廣大摩托車主,還是要遵守規矩上路,不要使用逾期摩托車上路,否則上路會面臨被罰款、扣車的處罰,而對于摩托車報廢,現在各地還是有補貼的報廢,據了解,按照注冊登記年限計算,提前1年報廢補貼300元、2年以上補貼400元、4年以上補貼500元、5年以上補貼600元。(每個地方政策會略有區別),所以,達到報廢年限,還是要依法報廢。
對于摩托車報廢年限是否應該取消,您怎么看呢?歡迎大家評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