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靈便快速的交通工具,也用于軍事和體育競賽。裝有內燃發動機。有兩輪和三輪摩托車。
說起摩托車我們需要簡單了解一下摩托車先驅,1883年,他與好友-著名的發明家發明家威爾·邁巴赫(Wilhelm Maybach)合作,成功研制出使用汽油的發動機,并于1885年將此發動機安裝于木制雙輪車上,從而發明了摩托車。
摩托車由發動機、傳動系統、行走系統、轉向、制動系統和電氣儀表設備五部分組成。下面簡介功能作用。
摩托車發動機:
摩托車動力裝置采用的都是內燃機,分為柴油機和汽油機。
由于汽油機具有重量輕、體積小、噪音、振動小、起動容易和造價低廉等優點,所以摩托車普遍采用汽油機作為其動力裝置。
"發動機"從字面上講可以理解為產生動力的機械,根據能量轉變的方式不同,可分為電力機(電能→機械能)、水力機(水能→機械能)、風力機(風能→機械能)、原子能發動機(原子能→機械能)、熱力機(熱能→機械能)等。
熱力機又可分為外燃與內燃式,摩托車發動機就是熱力機的一種
摩托車傳動系統:
傳動裝置的作用是將發動機所產生的動力傳給后輪,驅動整車行駛,并通過自身結構及機械動作保證整車平穩起步、行駛中變速、安全停車等功能的實施,以滿足車子在不同道路的情況下的需要。
行走系統:
作用是使摩托車構成一個整體,并將傳動系統傳遞過來的扭矩換成驅使摩托車行駛的牽引力;同時承受和緩沖路面的作用于車輪上的各種力,是摩托車在各種不同路面上平穩且安全地行駛,確保安全。
轉向系統作用:
簡而言之就是改變方向。
制動系統:
作用就是減速停車、穩住下撥、可靠停車、可靠駐車。
電氣儀表設備:
電氣儀表部分包括電源系統、點火系統、照明系統、信號系統及儀表裝置等。作用是點燃可燃混合氣,使發動機正常運轉,提供燈光照明,發出各種聲光信號,以保證摩托車行駛的安全性和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