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規則"
對于很多車友來說,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罰款是小事我們在這里簡單介紹下跟騎行關聯比較大的問題—— 扣分“規則”。
● 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駕駛摩托車上路行駛的,罰款2000元,拘留15日;
● 駕駛達到報廢標準的摩托車上道路行駛的,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收繳摩托車;
● 駕駛拼裝的摩托車上道路行駛的,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收繳摩托車;
● 駕駛無號牌的摩托車上道路行駛的,罰款100元,扣12分;
●故意遮擋、污損摩托車號牌的,罰款200元,扣12分;
● 摩托車不按規定安裝號牌的,罰款100元,扣6分;
● 駕駛摩托車闖禁通行的,罰款100元,扣3分;
● 駕駛載人摩托車通行禁行區域的,罰款100元,扣3分;
● 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罰款20元,扣2分;
● 摩托車載人超過核定載人數的,罰款200元;
● 駕駛輕便摩托車載人的,罰款50元;
● 使用摩托車牽引車輛的,或者為非機動車助力的,罰款100元;
● 摩托車未按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罰款200元,扣3分;
● 駕駛摩托車沖闖紅燈的,罰款100元,扣6分;
● 駕駛摩托車逆向行駛的,罰款200元,扣3分;
●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摩托車牌證的,罰款2000元,拘留15日;
● 挪用、套用其他摩托車的牌證的,罰款2000元,拘留15日;
● 醉酒后駕駛摩托車的,拘留15日,罰款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扣12分;
● 摩托車違反規定停車的,罰款100元;
● 拒絕接受執勤交警檢查,駕駛摩托車逃離的,拘留15日,罰款500元。
來源不合法的車,沒有購車發票的車,被扣了基本就拿不出來了。所以還是盡量手續完備,不要貪圖手續不全的摩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