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按管理分類
為了與國際接軌,便于加入世貿組織之后擴大摩托車進出口業務的管理工作,我國頒布了國家標準GB/T15089—94《機動車輛分類》。根據這項標準的規定,摩托車屬于L類,即少于四輪的機動車輛。L類又分為以下5類:
L1類——裝用排量不超過50ml 的發動機,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40km/h的兩輪車。這實際上指的是輕便兩輪摩托車。
L2類——裝用排量不超過50ml 的發動機,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40km/h的三輪車。這實際上指的是輕便三輪摩托車。
L3類——裝用排量超過50ml 的發動機,或設計車速超過40km/h的兩輪車。這是通常講的兩輪摩托車。
L4類——裝用排量超過50ml的發動機,或設計車速超過40km/h ,三個車輪相對于車車輛的縱向中心平面為非對稱布置的車輛(如邊三輪摩托車)。
L5類——裝用排量超過50ml 的發動機,或設計車速超過40km/h,廠定最大總質量不超過1t,且三個車輪相對于車輛的縱向中心平面為對稱布置的車輛。通常稱為正三輪摩托車。
二、 按用途和結構特點分類
在1980年以前,由于摩托車產量和社會保有量很少,沒有摩托車標準,那時只有兩輪摩托車(如幸福250、輕騎15)和三輪摩托車(如東風BM021)之分。
摩托車行業進入發展時期以后,產量快速增長,社會保有量大幅度提高。為了便于行業管理和交通管理,首先制訂了輕便摩托車標準,于1984年發布實施;緊接著又制訂了摩托車標準,于1985年發布實施。摩托車行業的發展逐步走上了標準化、法制化管理的軌道。
我國把摩托車產品分為兩大類,即輕便摩托車和摩托車。按原標準規定,凡是發動機排量不大于50ml,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50km/h的為輕便摩托車;發動機排量為50ml及其以上,或最高設計車速超過50km/h的為摩托車。輕便摩托車又分為輕便兩輪摩托車和輕便三輪摩托車。
摩托車分為三大類十五種車型:
(一) 兩輪車:普通車、微型車、越野車、普通賽車、微型賽車、越野賽車
(二) 邊三輪車:普通邊三輪車、特種邊三輪車(警車、消防車)
(三) 正三輪車:普通正三輪(客車、貨車)、專用正三輪車(容罐車、自卸車、冷藏車)
以上一些車型的定義如下:
兩輪車:裝有一個驅動輪與一個從動輪的摩托車。
普通車:騎式或坐車架,輪輞基本直徑不小于304mm,適應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駛的兩輪車。
微型車:坐式或騎式車架,輪輞基本直徑不大于254mm,適應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駛的兩輪車。
越野車:騎式車架,寬型方向把,越野型輪胎,剩余垂直輪隙及離地間隙大,適應在非公路地區行駛的兩輪車。
普通賽車:騎式車架,狹窄方向把,座墊偏后,輪輞基本直徑不小于304 mm,裝有大功率高轉速發動機,專用于特定跑道上競賽車速的兩輪車。
微型賽車:坐式或騎式車架,輪輞基本直徑不小于254mm,裝有大功率高轉速發動機,專用于特定跑道上競賽車速的兩輪車。
越野賽車:具有越野性能,裝有大功率發動機,專用于非公路地區競賽車速的兩輪車。
特種車:經過改裝之后用于完成特殊任務的兩輪車。例如開道用警車。
邊三輪車:在兩輪車的一側裝有邊車的摩托車。
普通邊三輪車:用于載運乘員或貨物的邊三輪車。
特種邊三輪車:裝有特種裝備,用于完成特殊任務的邊三輪車。例如警用邊三輪車。
正三輪車:裝有與前輪對稱分布的兩個后輪的摩托車。
普通正三輪車:用于載運乘員或貨物的正三輪車。
專用正三輪車:裝有專用設備,用于完成指定任務的正三輪車。
近年來,頗受歡迎的踏板車屬于坐式車的一種,因其外觀裝飾豪華,造型美觀,乘騎舒適,操縱方便而受到男女老少各層用戶的青睞,發動機排量從50 ml 到125ml。強制風冷,電起動,無級變速,車架和發動機全被漂亮的覆蓋件包裹著,但維修、調整起來不太方便。另有一種稱作“太子車”的豪華型騎式車,是青年男子的寵物,駕駛員的座位比乘員座位低一些,便于把坐在身后的女朋友“暴露”出來,以顯其風流倜儻之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