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哈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分組審議了《哈爾濱市禁止利用三輪摩托車從事客運經營規定(草案)》。哈爾濱市擬將對摩托車實行登記管理,除黑A牌照摩托車,其他牌照摩托車禁止在本市市區四環路圍合區域行駛。
據統計,截至2019年底,哈爾濱市機動車保有量已突破200萬臺,其中,現有注冊登記的摩托車共1.86萬臺,而在市中心區登記取得黑A牌照的僅有297臺,其余車輛均在周邊縣市登記注冊取得黑L牌照。機動車占比僅為1%的摩托車,交通事故發生率傷亡率達到全部交通事故的1/4,且傷亡數量呈逐年上升趨勢,哈市迫切需要出臺相關規定來加強行業管理。
經過初次審議,《哈爾濱市禁止利用三輪摩托車從事客運經營規定(草案)》已修改為《哈爾濱市摩托車管理規定(草案)》。《規定(草案)》中對行駛規定、區域限行、快遞規定等方面內容都進行了規范,并提出擬對摩托車實行登記管理,對摩托車登記實行總量控制。在總量中要保證公務摩托車的配額,保證快遞等企業的載貨三輪摩托車配額,同時給予個人使用的兩輪摩托車少量配額,而個人使用的兩輪摩托車牌照通過搖號的方式進行登記申請,以達到控制增量,規范管理的目的。
對市區黑A牌照摩托車進行總量控制后,《規定(草案)》擬規定,除黑A牌照摩托車外,其他牌照摩托車禁止在市區四環路圍合區域、松浦鎮四環外區域、利民開發區、哈爾濱經濟技術開發區行駛,以避免大量的黑L牌照摩托車在城市核心區域行駛,和外地摩托車因當地管理措施嚴格而轉移到哈市行駛的局面。
而對于哈市快遞、送水等行業使用的載運貨物三輪摩托車,很大一部分是不符合機動車登記標準的目錄外車輛。《規定(草案)》提出,快遞等企業應當統一更換可以進行機動車登記的車輛,對于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標準的車輛,擬確定了一年過渡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