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得來了解跟汕頭摩托車息息相關的兩部法規。
《汕頭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三輪汽車、摩托車、輕便摩托車、燃油助力車等車型在金平、龍湖、濠江區不予注冊登記”;第二十八條也規定:“非本市號牌及本條例施行后在澄海、潮陽、潮南區、南澳縣注冊登記的摩托車、輕便摩托車不得進入城市中心區域行駛。城市中心區域的具體范圍,由市人民政府劃定并公布”。
這部法規是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那么根據條文的內容,在法規實施之前購買的摩托車應該都是可以合法上路才對,而摩托車最長的使用年限是13年,這些摩托車可以一直合法使用到2027年。為什么會有當前汕頭中心城區路面上所有行駛的摩托車都是非法車輛的說法呢?
這就牽涉到了第二部法規,《汕頭經濟特區摩托車管理規定》。該法規第六條規定:“特區摩托車的管理實行運行總量控制、逐步減少的原則。自本規定施行之日起,除第七條規定情形外,不予辦理摩托車入戶手續;除第八條規定情形外,不予辦理特區外注冊入戶的摩托車轉籍進入特區的手續。”第七條規定:“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城市發展和管理的需要,對摩托車車牌實行公開拍賣”。第八條規定:“凡在1999年12月12日以前特區居民用本人身份證在特區以外購買并在特區以外注冊登記的摩托車,車主可憑本人身份證及有關資料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摩托車轉籍進入特區的手續。”
這部法規是2002年3月1日起施行的,根據該法規條文的內容,2002年3月起,汕頭特區(注:2011年汕頭經濟特區的范圍才擴大到全市六區一縣,2002年的“特區”應指金平和龍湖)便不再辦理摩托車入戶手續,通過拍賣取得以及1999年12月之前在特區外購買并辦理了轉籍手續的除外。也就是說,如果車主正好是在法規施行之前的2002年2月28日給自己的摩托車上牌,加上最長13年的使用年限,那這輛摩托車最多也只能合法行駛到2015年2月27日。
換句話講:自2015年3月開始,行駛在汕頭中心區域路面上的任何民用摩托車,都是違法的。
關于“汕頭中心區域”的范圍,依據汕府〔2014〕20號公告,是指:西以西港河東岸線(含東河堤)為界,東以新津河東岸線(含金葉島,不含東河堤)為界,北以下埔橋閘(老橋)——汕樟北路——梅溪橋——護堤路——金鳳中路一線為界,南以礐石海北岸線為界。
二、現狀
接著我們來看汕頭市統計局發布的《2018年汕頭市統計年鑒》的3組數據,分別是汕頭的摩托車保有量、汽車保有量、常住人口數量。
(1)截止到2017年底,汕頭的摩托車保有量是47萬部,考慮到汕頭市面上充斥著不少無牌、已到報廢期仍在使用的摩托車,實際的數量可能超過官方公布的數字。
(2)截止到2017年底,汕頭的汽車保有量是64萬輛。
(3)截止到2017年底,汕頭的常住人口數量為570萬人。
那么我們可以粗略地計算出,(570-64)/ 47≈ 10,每10個汕頭人中就有1部摩托車。
這個比例高不高呢?我們就拿中國摩托車保有量最大的重慶市做比較吧。
根據《重慶統計年鑒—2018》的數據顯示:截止到2017年底,重慶的摩托車保有量是191萬部,汽車保有量是513萬輛,常住人口數量是3075萬人。同樣計算得出:每13個重慶人中就有1部摩托車。
“限摩”的汕頭,比不“禁摩”的重慶使用摩托車的比例還高,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汕頭人如此偏愛摩托車?
首先是價格的因素。
相比起一輛小汽車落地價格幾萬元以上,一輛摩托車只需要三四千元,基本上每個人都可以買得起。而且養護費用也不高,加一次油幾十元就可以滿足一星期上下班的需要,換一次機油也才二三十元,加上停車費一個月也才三百元左右。在物價飛漲的今天,摩托車可以算是高性價比的代步工具了。
其次是公共交通的落后。
據汕頭媒體發布的數據,截至目前,汕頭的公交線路一共有139條;而根據《2018年深圳交通運行年報》,與汕頭(2199.15平方公里)土地面積相當的深圳(1997.47平方公里),其常規公交線路共計981條,深圳公交線路是汕頭公交線路的7倍。而汕頭的人口密度是每平方公里2550人,深圳的人口密度是每平方公里6234人,深圳的人口密度只是汕頭的2.4倍。可以看出,汕頭的公交系統發展,是比較落后的。更別說深圳還有8條地鐵線路,日均客運量達到514萬人次。汕頭相關部門也意識到這個問題,所以在2015年市交通運輸局便委托中鐵工程設計咨詢集團有限公司研究編制了《汕頭市市域軌道交通線網規劃》,汕頭輕軌的建設至此便提上了議事日程。遺憾的是,2018年汕頭的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達不到150億元(150億元是向國家申請建設輕軌的三個基本條件之一,許多汕頭網友不知道這一點,一直說汕頭輕軌不落實。其實是因為最低的申報門檻達不到要求),輕軌的建設計劃還得再擱置一段時間了。
公交系統的落后給汕頭市民最直觀的感受便是:等一輛公共汽車要好久。指望通過公共汽車來通勤是不可能的,除非你做好了遲到被扣工資的準備。同時,夜班營運線路也非常少,許多廠工下班也坐不到公共汽車。在這種情況下,大部分人更愿意選擇開摩托車上下班,方便快捷,時間靈活。
最重要的一點,“自由度”極高。
汕頭的交通違章監控系統只對拍到的汽車違章行為處罰。這就造成了許多摩托車駕駛員不戴安全頭盔、肆意闖紅燈、超速行駛、逆行、隨意變道、與汽車搶道甚至是無證駕駛。很多人在汕頭開摩托,都是隨心所欲,想怎么開就怎么開,如果正好在違章時遇到交警,一些“膽子”大的會直接闖過去,有一些則直接棄車逃逸。
那么,交通執法部門為什么不通過監控拍到的畫面,通過摩托車的車牌號去追蹤、追查、追罰違法者?這就引出了下面要談到的第三部分的內容。
三、困局
在前面第一部分的內容里已經提到了,根據《汕頭經濟特區摩托車管理規定》,從2002年3月開始,汕頭市區便已經不能再辦理摩托車入戶手續了。
“精明”的摩托車行,為了能繼續銷售帶牌的摩托車,就通過特殊的途徑取得一些本地居民的身份證,搶在法規實施之前,用這些身份證先給摩托車上牌(那時候人們還缺乏對證件的保護意識,很多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件)已經被拿去登記摩托車入戶手續了)。這樣,即便在法規實施之后,消費者依然可以購買到牌證齊全的摩托車,正常上路行駛。與此同時,這也埋下了一個隱患:許多人開的摩托車已經不是登記在自己的名下了。
當人們意識到這一點之后,便開始“放飛”自己的駕駛行為。最常見的違法行為便是闖紅燈、不戴安全頭盔以及逆行。而由于這些違法的摩托車很多都是非實名制的,它就給交警的執法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執法者無法像抓違章小汽車那樣,僅憑車牌號就能追溯到違法者。
在這樣的情況下,近些年來,為了加強對駕駛摩托車行為的管理,交警部門只能在一些主要的路口隨機設卡檢查。應該說這種隨機的檢查對于人們是有一定的約束和震懾作用的,最明顯的變化是現在闖紅燈和不戴安全頭盔的現象少了很多。但是,這種方法十分耗費警力,隨機的檢查也無法常態化。一旦在某個時間段稍微放松了檢查,各種違法違章現象又卷土重來。
這是執法部門遇到的困局,而汕頭的摩托車駕駛員,同樣也面臨著自己的困局。
有相當數量的駕駛員,非常希望能夠轉正,誰會愿意自己真金白銀買來的摩托車是無牌無證的違章車輛呢?但是,法規擺在了那里,他們轉正無門。那么是不是一定要開摩托車?
前文已經說過,由于公交系統的不完善,人們需要開摩托車上下班,需要開摩托車接送小孩上學,需要開摩托車買菜,需要開摩托車送快遞、送外賣等等。汽車不是人人都買得起的,在大街小巷行駛也遠沒有摩托車那么方便,市區的公共停車位也非常緊缺,很多的住宅小區停車位都是業主私有的,并不對社會開放;共享單車無法滿足載人載物的需要,也不適合較長距離的通勤;共享助力車的停放范圍則有嚴格的限制,目的地未必能找到停放點。在這樣的情況下,為了生活,人們只能高度依賴于摩托車。
除了一部分有牌照的摩托車(包括:禁止進入汕頭中心城區的周邊區縣車輛、已到報廢期車輛),還有一些摩托車是無牌或假牌的。由于摩托車無法“轉正”,發展到后來,有一些人甚至連駕駛證都不去考了,因為就算你有駕駛證,你駕駛摩托車進入汕頭中心城區也屬于違法行為,遇到交警執法,你照樣跑不了。既然結果都是一樣被抓,于是許多人就連證都不去考,抱著僥幸的心理駕駛摩托車,遇到交警就躲避、棄車甚至硬闖。而這也就造成了一些我們都不愿意看見的社會事件的發生。
一方面,交警執法困難,抓是抓不完的,認真要抓,每一輛摩托車都有違法違章的嫌疑,而一旦搞“一刀切”禁摩,更有可能引起民眾的不滿;另一方面,人們戰戰兢兢地開著摩托車上路,明知自己“理虧”,卻還是不得已而為之。
雙方都陷入了困局,但總不能就這么一直僵著。
四、破解
解決問題的關鍵,在于“人車分離”的現狀,要找到方法,把駕駛者跟所開的摩托車“捆綁”起來。
首先,市民在購買摩托車的時候,必須先持有本人摩托車駕駛證。
為什么要憑購買者本人的摩托車駕駛證而不是身份證購買摩托車?一來可以從源頭上杜絕無證駕駛的現象,二來可以避免一些投機分子拿老人或不知情人士的身份證購買摩托車去倒賣。同時,摩托車商行在第一個環節就要先做好購買者信息登記錄入的工作,定期向交管部門報備。一旦發現摩托車行把摩托車賣給沒有駕駛證的市民,直接吊銷其經營證照。同時也鼓勵市民舉報這類行為。
第二,重新放開汕頭中心城區摩托車注冊入戶,讓愿意“轉正”的市民有門可入。
前文已經提過,有相當一部分汕頭市民是非常希望自己買來的摩托車身份能夠“轉正”的。通過重新開放市區摩托車上牌,讓市民的摩托車能夠合法地上路行駛。限制每個(年滿18周歲且持有摩托車駕駛證)市民名下只能注冊一輛摩托車;新購買的摩托車以上牌時間計算可使用年限;原已有摩托車重新上牌的,以購車發票或收據日期開始計算;無法提供發票或收據的,委托專業車檢機構按車輛狀況評估,可使用年限按評估結果減去2至4年。
第三,規范管理摩托車駕駛行為,提高違法成本。
這是最重要的一點。現在很多人無證駕駛、摩托車不去年審、在馬路上隨意違章,而出于上文所述非實名制的原因,由于數量過于龐大,往往100個人里面只會抓到2個人,剩下的98個人什么事都沒有,所以他們還是會抱著僥幸的心理繼續他們的行為。所以必須提高這些人的違法成本。
在完成了第二點的注冊入戶之后,市面上所有無牌、不年審的摩托車就可以名正言順地見一輛扣押一輛了。而有牌照的摩托車,只要被監控系統拍到任何交通違章行為,必須像小汽車那樣,根據具體的違章行為,接受相應的處罰。除了監控系統拍到的違章行為之外,摩托車也必須像小汽車那樣停放在指定的停車區域,否則會被貼牌;摩托車在斑馬線同樣也要禮讓行人,否則會被罰款扣分等。
駕駛員如果超過規定時間不去接受處罰,不僅會導致該摩托車的下一次年審無法通過,不能正常上路行駛;借助大數據平臺,還會記入個人的信用積分,進而影響到自己找工作、申請房貸、購買飛機票、動車票,甚至是子女的入學等等。
一句話,就是要像管理小汽車那樣從嚴管理摩托車。讓遵紀守法的人安心駕駛,讓違法亂紀的人受到懲罰。各行其道,各擔其責。只有建立這樣行之有效的長效管理機制,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汕頭的摩托車亂象,進而提升全體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識,為汕頭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奠定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