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新日電動車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子公司
湖北新日電動車有限公司獲得摩托車生產資質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情況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以下簡稱“工信部”)網站于2019年5月10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17號)》,將《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19批)》予以公告,其中摩托車生產企業序號125號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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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工信部發布公告之日起,江蘇新日電動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子公司湖北新日電動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北新日”)正式獲得摩托車生產資質,湖北新日獲得生產資質后,將按計劃開展電動摩托車及電動輕便摩托車相關產品的申報準備、生產和銷售工作。
二、對公司的影響
根據新國標及一系列相關標準文件,電動兩輪車劃分為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及電動摩托車三大細分品類,同時,國家對生產企業的生產資質條件要求更為嚴格。湖北新日獲得摩托車生產資質標志著湖北新日取得生產電動摩托車及電動輕便摩托車產品的行業準入,為湖北新日參與到電動摩托車及電動輕便摩托車細分品類競爭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時有利于豐富湖北新日電動兩輪車產品種類,進一步提升湖北新日電動兩輪車產品在部分區域市場的競爭力。
三、相關風險提示
雖然湖北新日取得了摩托車生產資質,但如果湖北新日生產銷售的電動摩托車及電動輕便摩托車產品不符合消費者的需求,可能會導致銷售不達預期的風險,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四、備查文件
《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19批)》
江蘇新日電動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