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草案)》已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根據 草案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汽車、排氣量超過150毫升的摩托車、有軌電車、掛車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征收制度,購置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不再征收車輛購置稅;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10%,與現行稅率一致。
這意味著150ml及以下排量摩托車將不再作為購置稅的征收對象,免征購置稅。
2017年,我國共產銷摩托車約1700萬輛,150ml及以下排量摩托車約1400萬輛,占摩托車總產銷量的82%。這對于今年摩托車行業來說,是一個重大利好消息。150ml及以下排量摩托車,功能主要以城鄉居民出行代步、快遞運輸為主,在我國有著廣大市場,是緩解城市交通擁堵,促進物流業發展的重要工具。實施150ml及以下排量 摩托車購置稅的減免,將減輕消費者的購車成本,拉動摩托車銷售,減緩"國四"實施對行業所帶來成本上升的沖擊,促進摩托車行業的順利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