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動車網獲悉,鄭州市城鄉規劃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鄭州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18修訂版)》已經市政府聯審聯批會議通過,將于7月1日起施行。
新版《技術規定》從去年7月啟動編制,共6章35小節240條,相比2013版,刪除14條,修改85條,新增條款78條,以“高標準建設國家中心城市、提升城市品質”為主體目標,廣泛參考北京、上海、重慶、深圳等一線城市的先進規劃經驗,吸收成都、武漢、長沙、合肥等“新一線”城市的管理理念。
為進一步落實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政策,住宅汽車充電車位同步建設比例由原來的2%提高到10%。大型公建和社會公共停車場充電車位同步建設比例由10%提高到15%。工業和物流倉儲項目按照10%的比例同步配建機動車充電設施。
“電動自行車充電車位”條款規定:新建小區按照每戶不少于1個充電車位的標準配置充電設施,與住宅項目同步建成使用。新建大于2萬㎡的商場、賓館、醫院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非機動車停車位中應配建不少于15%的充電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