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修訂的《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條規定:
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也就是說如6月參加年審的摩托車,可在4、5、6月前往檢測站參加年檢。
超期審也可以,只要不超過一年。如果車輛連續三個周期未年審,將被進行強制報廢,如果開報廢車輛上路的,依法收繳車輛、強制報廢,并對駕駛人依法處以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摩托車報廢標準:
1、正三輪車行駛里程滿10萬公里,其他摩托車行駛里程滿12萬公里
2、正三輪車使用年限滿10年,其他摩托車使用年限滿13年
3、車輛嚴重損壞,無法修復
4、安全技術條件要求不達標
5、排氣污染物或噪音超
6、油耗超出相應排量車型標準值20%
摩托車一般不在補貼的車輛范圍內,不同地方政策可能也不一樣,有的地方是抵給交警隊指定的回收公司,不過大多都是差不多100元左右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