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7點半,嘉興市區中環西路、東升路路口,市交警支隊直屬三大隊嘉北中隊在此進行專項整治,3個小時內,共查獲脫檢、脫保、駕駛報廢車輛上路行駛、不戴頭盔等26起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
這些交通違法行為中,駕駛報廢車輛上路行駛情節最為嚴重,吳師傅便因這類交通違法行為被當場查獲。
吳師傅駕駛的這輛摩托車2003年出廠,強制報廢日期為2016年4月15日,自2012年開始處于脫檢、脫保狀態。雖然明知車輛已處于強制報廢狀態,但吳師傅抱有僥幸心理,仍駕車上路行駛。
吳師傅駕駛的這輛摩托車2003年出廠,強制報廢日期為2016年4月15日,自2012年開始處于脫檢、脫保狀態。雖然明知車輛已處于強制報廢狀態,但吳師傅抱有僥幸心理,仍駕車上路行駛。
“駕駛報廢車輛上路行駛的危害是顯而易見的,一是未年檢,哪些機件不符合上路標準等車況駕駛人是不清楚的,二是未投保,發生交通事故后給雙方都會帶來很大的影響。
”市交警支隊直屬三大隊嘉北中隊中隊長季文亮說,“這種危害可能不會立馬顯現,但是潛在的,所以不能麻痹大意,出了事后悔都來不及。”
”市交警支隊直屬三大隊嘉北中隊中隊長季文亮說,“這種危害可能不會立馬顯現,但是潛在的,所以不能麻痹大意,出了事后悔都來不及。”
按照規定,交警對吳師傅的摩托車當場予以收繳,下一步將進行強制報廢,而吳師傅本人,也將面臨罰款200元到2000元并吊銷駕駛證的處罰。
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被列為專項整治對象的“摩托車”,是指以燃油動力驅動的兩輪、三輪車輛,8月1日至8月31日的集中整治階段,對查處的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一律從嚴從重處罰。
四類行為是查處重點
其中,以下四類交通違法行為要被重點查處:
涉牌涉證(含無牌無證、偽造變造牌證、使用偽造變造牌證、使用他人牌證、故意遮擋污損或未按規定安裝號牌)的;逾期未年檢、未投保交強險、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不按規定載人的;駕駛報廢、拼裝、改裝摩托車上路行駛的;酒后(醉酒)駕駛的。
整治期間,在“零容忍”的總基調下實行“四個一律”:
無證駕駛摩托車上道路行駛,偽造、變造牌證,使用偽造、變造牌證的,一律行政拘留處罰;駕駛報廢、拼裝摩托車上道路行駛或醉酒駕駛的,一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無號牌車輛上道路行駛,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以及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一律記12分;逾期未年檢或使用他人牌證的,一律扣留摩托車。
這里需要特別提醒一點:如果適用“一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這條處罰,對同時持有A、B準駕車型駕駛證的一并吊銷,也就是說,吊銷所有準駕車型的駕駛資格。
僅2017年上半年,全市發生摩托車傷亡事故123起,造成42人死亡,占交通事故死亡總數的12.54%,同比上升13.51%。摩托車傷亡交通事故多發,是此次專項整治的重要原因之一。
除此之外,部分已達到報廢標準及未按規定年檢的摩托車仍在上路行駛,也給交通安全帶來重大隱患。
定點車檢、回收報廢
整治期間,為方便群眾辦理相關報廢手續,嘉興市嘉安摩托車檢測有限公司、嘉興市報廢機動車回收服務中心將定期、定時到交警大隊、中隊開展上門服務。
摩托車檢驗業務主要有兩類,一類是車主主動自行參加檢驗的摩托車,另一類是交警部門路面執勤執法查扣的摩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