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行區域、道路:
一、寶安區禁止摩托車行駛的區域、道路。
(一)新安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二)西鄉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三)福永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四)沙井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五)石巖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六)松崗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七)深圳機場:區域內所有道路,包括:機場進出場路(東起廣深高速公路機場出口,西至機場中心環島),機場一、二、三、四、五、六、七道(含支路),航站一、二、三、四路,福永碼頭路,寶安大道機場段(南起草圍村水閘口,北至福永大道十字路口),新航站樓周邊道路(含機場南路、領航一路、領航二路、領航三路、領航四路、領航五路、領航高架及離港平臺、空港一道、空港二道、空港六道、空港八道、金灣大道)
二、龍崗區禁止摩托車行駛的區域、道路。
(一)龍城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二)龍崗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三)布吉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四)坂田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五)南灣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六)橫崗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七)平湖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八)坪地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三、龍華區禁止摩托車行駛的區域、道路。
(一)觀瀾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二)大浪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三)龍華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四)民治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五)觀湖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六)福城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四、坪山區禁止摩托車行駛的區域、道路。
(一)禁止摩托車行駛的區域。
西至深惠路龍崗與坪山交界牌,東至坪山田心村坪山農業園,南至馬巒山,北至深汕路沙田收費站。
(二)禁止摩托車行駛的道路。
坪山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坑梓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五、光明新區禁止摩托車行駛的區域、道路。
(一)公明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二)光明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六、大鵬新區禁止摩托車行駛的區域、道路。
(一)大鵬新區除省道西寶線(S360)、核龍線(S359)外區域的所有道路;
(二)大鵬街道:除坪西路、鵬飛路、葵鵬路外區域內的所有道路;
(三)南澳街道:除南西路、坪西路、海濱路、同富路外區域內的所有道路;
(四)葵涌街道:除坪葵路、坪西路、葵鵬路、鹽葵路外區域的所有道路。
禁行時間:每日0時至24時。
例外情況:上述禁行時間、禁行道路不適用于執行任務的特種摩托車。
處罰措施:
違反本通告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等規定予以處罰。
違反禁行規定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條、《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112條第一款,扣留車輛,處2000元罰款;
對無證駕駛摩托車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可在非禁摩道路行駛:
持有深圳合法有效牌照,但未在2007年1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辦理摩托車提前報廢及補償手續的摩托車,可以在寶安、龍崗區和光明、坪山、龍華、大鵬新區非禁摩區域、道路內行駛,但不得進入福田、羅湖、南山、鹽田、寶安、龍崗、龍華、坪山區及光明、大鵬新區禁摩區域、道路行駛。
執行時間:本通告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有效。到期后將續發。
這次通告與之前深圳的禁摩規定沒有什么不同,基本上就是對此前禁摩規定的續期。重點就在執行時間上,大家會有疑問,沒什么改動,何必這么麻煩重新發一下呢?大家都知道,我們國家對于規范性文件沒有統一的時效界定,如果明確制定執行時效,那么長期以往,法規條例疊加冗余,在執法依據上就不可避免會出現有沖突矛盾的地方。
這兩年,摩友因為對于禁限摩處罰存在異議而上訴的案件越來越多,禁限摩規定的時效性問題就成了一個突破點。其實按理來說,如果沒有明確執行時間基本意味著規定永久有效。但是,明確執行時間更具有法律上的說服力。如果一旦以為處罰決議而引起糾紛,執法依據也更有說服力。
我們看到,這次深圳禁摩規定的有效期是半年,而到期后將繼續續發。由此看來,深圳解禁摩基本無望。不過,根據摩友以往的經驗來看,如果手續齊全,遵守交規,配合交警工作,基本上交警也不會真的為難你。如果你碰上了治安人員,那只能自求多福了。不管怎樣,還是希望大家不要硬碰硬。眼下,禁摩就這么個情況,大家還是盡量做個守法好公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