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區從2001年開始“禁摩”, 在當時情況下,杭州城區摩托車混亂,為了解決這一問題,開始對摩托車予以限制。
⊙2015年,杭州市12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32次會議審議了《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決定(草案)》。其中,修改草案建議,除國家機關執行公務外,在本市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行政區域內,摩托車不予登記,禁摩措施將更嚴格。
⊙2016年,杭州摩友鄭先生與下城區交警支隊、杭州市公安局對簿公堂。鄭先生在杭州市區駕駛摩托車,被下城區交警大隊扣留。鄭先生認為,摩托車有牌照,手續齊全合法,不應該扣車。這起訴訟最終結果是:雙方調解,鄭先生撤訴,交警支隊賠償原告1萬元(主要是車損的費用)。
杭州禁摩已經過去16年,交通擁堵已成為常態,而摩托車具有輕便、廉價、便于停放、低污染的優點。為此,郭兵委員建議準許少量符合相應條件的摩托車進入城區相關路線行駛。
具體理由是:
⊙有利于摩托車行業的轉型升級。
⊙有利于改善城市交通狀況。
⊙有利于降低普通百姓的開支。
建議:
⊙嚴格控制摩托車排放標準的準入門檻。
⊙按照摩托車與汽車按比例增容的原則,參照汽車牌照競拍,有償獲取,不得轉讓。
⊙通過對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和車輛總容量等方面的科學計算,準許少量符合相應條件的摩托車進入城區相關路線行駛。
現在有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摩托車在交通行駛方面的優勢。呼吁禁摩的也不再是騎士,我們非常欣喜有越來越多的權威人士站出來為摩托車發聲。我們在摩托車管理問題上存在的缺陷,我們必須要承認并且加以改正。中國的社會發展有其特殊性,什么事情都帶有中國特色,禁摩也不例外。在當時當地,禁摩或許有其不可不為的理由。但是現在,禁摩顯然并不合時宜。郭兵委員所提倡的是一種相對保守的解禁狀態,適合當下城市交通狀況。要想在短時間內完全放開禁摩政策,似乎不太現實,畢竟這其中還需要駕駛人員素養提高、牌照管理、考試制度等多方面因素的進一步完善。所以,郭兵委員所說的“準許少量符合相應條件的摩托車進入城區相關路線行駛”這一提法,可能更貼切,也更符合當下城市交通發展實際。解禁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我們不期待摩托車一下子完全放開,但是解禁的問題確實應該提上日程,并且逐步實行,真正給予老百姓自主選擇交通工具的權利,讓交通參與者平等享受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