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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CQC-C1103-2014 CQC-C1103-2014 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 摩托車發動機.pdf
中國質量認證中心(英文縮寫CQC)于近日修訂了CQC-C1103-2014《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 摩托車發動機》、CQC-C1102-2014 《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 摩托車》。
申請類別: 1102、1103。
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1. 修訂了認證模式,分別增加了摩托車發動機單機認證和摩托車單車認證的100%檢驗;
2. 修訂了單元劃分,分別增加了摩托車發動機單機認證和摩托車單車認證單元的要求;
3. 修訂了附件2、附件3的內容,增加了GB14622-2016、GB18176-2016的相關內容;
4. 新增了附件7 摩托車發動機單機認證管理要求以及摩托車單車認證管理要求。
自2017年1月1日起,涉及排氣污染物(含燃油蒸發污染物)型式試驗依據GB14622-2016、GB18176-2016進行,同時也可依據GB14622-2007、GB18176-2007、GB 20998-2007 、GB 14621-2011進行。自2018年7月1日起,應依據GB14622-2016、GB18176-2016進行。
單車或單機認證申請自本通知發布起,認證委托人可提交認證申請。
CQC產品三部已經開始使用新版細則受理摩托車發動機單機和摩托車單車的認證申請,企業可以通過CQC網站提交認證申請,具體事宜請與產品三部工程師聯絡。
聯系人:高君,聯系電話:(010)83886414。
附件1 CQC-C1102-2014 CQC-C1102-2014 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 摩托車.pdf附件2 CQC-C1103-2014 CQC-C1103-2014 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 摩托車發動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