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陜西省咸陽市乾縣,想要開著三輪車上路運貨,必須先取得一張“通行證”,而取得這張“通行證”的代價是每月向市容監察大隊交120元停車管理費。但讓人疑惑的是,乾縣市容監察大隊收取這項費用的依據,竟然是一份18年前乾縣政府編發的城市建設管理法規匯編。法律人士對此表示,乾縣向貨運三輪車收取停車管理費并無法律依據,屬于亂收費。乾縣政府辦工作人員表示,將對此事核實調查。
三輪車主:騎三輪送水被收停車管理費
“城管有啥權力收費?”11月7日下午,在乾縣步家巷,說起剛剛被城管收取停車管理費一事,送水工鄧師傅一臉無奈和不解。鄧師傅說,當時他已經送完水,正騎著三輪車回水站,結果途中突然被兩名男子攔了下來,并將車鑰匙拔走。二人沒有穿制服,也沒有出示證件,只說自己是乾縣城市管理局下屬的市容監察大隊工作人員,便要鄧師傅交120元停車管理費。由于身上帶的錢不夠,鄧師傅好話說了半天,對方這才放他走了,并讓他隨后去單位繳費,否則下次見到車還是要扣。
鄧師傅說,他工作就是騎三輪車送桶裝水,一般將水送到用戶家就走,根本不存在長時間停車,憑什么要交停車管理費?
比起鄧師傅,專門在建材市場送貨的王師傅更是滿腹怨言,為了領取這張“通行證”,他已經按月向乾縣市容監察大隊交了三年多錢了,手上的票收款票據也有厚厚一沓了。王師傅出具的收款票據顯示,每月的停車管理費為120元,票上印章是乾縣市容監察大隊財務專用章。
王師傅三輪車前的工具箱上,赫然貼著一張藍底白字的“通行證”,上面寫著“乾縣城區三輪摩托車通行證”,此外還標著一個紅色的“10”。王師傅說,這個“10”代表的是月份,因為停車管理費是按月交的,如果不標注,縣城上百輛三輪車容易弄混。
乾縣市容監察大隊:不清楚收費目的和用途
“我們只是執行縣上的決定。”乾縣市容監察大隊一位負責人說,1999年乾縣政府編發了一份城市建設管理法規匯編,其中一條就規定:“在城區內搞營運的機動三輪車、人力三輪車必須按規定統一著裝、統一編號、統一車容,必須在規定范圍內營運,并按月向城管委辦公室繳納管理費,禁止亂停亂放。”
但此前華商報記者在乾縣縣城走訪時發現,這里的三輪車并未統一著裝、統一編號、統一車容,唯一統一的只有按月繳納停車管理費。另外,乾縣物價局頒發的收費許可證上,停車管理費的收費標準并不是每月120元,而是每次2元。
該負責人說,目前縣城收取停車管理費的貨運三輪車差不多有60多輛,收上來的費用全部都上繳財政,“至于收費的目的和用途,我們也不清楚。”
律師:收費目的用途不明確屬亂收費
陜西秦瀚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志鋒說,根據收費法定化原則,每項行政收費都必須有法律依據。而根據立法法的規定,只有省一級和一些較大市人民政府才有立法權,縣級政府肯定沒有制定收費的立法權,因此乾縣政府針對貨運三輪車收取停車管理費的規定從出臺之日就沒有法律效力。另外,從收費的合理性來看,此項收費的目的和用途等都不明確,屬于亂收費。
李志鋒說,近年來,隨著依法治國戰略的實施,不少亂收費的項目已被取締,對于乾縣的貨運三輪車停車管理費,三輪車車主完全可以拒絕繳納,必要時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1月8日下午,乾縣政府辦一位工作人員表示,關于向貨運三輪車收取停車管理費一事,目前工作人員正在向乾縣城市管理局了解核實,待情況調查清楚后再做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