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網訊 見習記者謝夢麗報道:9月28日,中國江西網記者從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獲悉,為緩解南昌市道路交通擁堵,進一步優化交通組織,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發布摩托車禁止通行范圍的通告,通告自10月8日起實施。
全天候禁止南昌市屬號牌以及外地號牌的摩托車、輕便摩托車通行區域
據了解,全天候禁止南昌市屬號牌以及外地號牌的摩托車、輕便摩托車通行區域有:昌南大道(不含)、生米大橋(不含)、贛江南大道、南龍蟠街、九龍大道的南龍蟠街口至龍興大街口段、龍興大街、龍虎山大道龍興大街口至祥云大道口段(不含)、祥云大道(不含)、楓生快速路、黃家湖東路、黃家湖西路、海棠南路(不含)、海棠北路(不含)、青嵐大道昌西大道口至海棠北路口段(不含)、昌西大道(不含)、志敏大道(不含)、廬山中大道的志敏大道口至雙港東大街口段、雙港東大街、金山大道、豐和北大道、英雄大橋、富大有路、昌東大道的富大有路口至艾溪湖北路口段、艾溪湖北路的昌東大道口至天祥大道口段、天祥大道的艾溪湖北口至紫陽大道口段(不含)、紫陽大道的天祥大道路口至瑤湖西大道口段(不含)、瑤湖西大道(不含)、艾溪湖南路(不含)、昌東大道的艾溪湖南路口至昌南大道口段(不含)合圍區域。
對于過境的摩托車、輕便摩托車允許在祥云大道通行。
執行任務的警用摩托車等不受影響
據悉,對于執行任務的警用摩托車、工程救險摩托車不受限制。
10月8日,通告實施起,對于違反本通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會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