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網訊 記者戴煒亞報道:9月14日,中國江西網記者從南昌市交管部門獲悉,從即日起,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無行駛證的摩托車、電動三輪、四輪機動車禁止上道路行駛,同時,城區各加油站均不得向未懸掛車輛號牌、未辦理車輛登記、無行駛證的摩托車提供加油服務。
據了解,從即日起,禁止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無行駛證的摩托車、電動三輪、四輪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違者,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并依法予以罰款;經查車輛屬拼裝或達到報廢標準的,依法予以罰款,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對車輛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駕駛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證被吊銷或者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依法予以罰款,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同時,南昌市城區各加油站不得向未懸掛車輛號牌、未辦理車輛登記、無行駛證的摩托車提供加油服務,相關執行情況由商務部門納入加油站成品油流通行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