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禁摩”的不合法性
摩信網記者:田秘書長,今年8月貴州政府擬對摩托車和電動車進行禁限,您怎么看待地方政府“禁摩限電”的行為?
田秘書長:“禁摩”是政策嚴重偏差的行政行為。盡管北京、上海等具有立法權的特大城市通過人大立法,可以實施“禁摩”,但嚴格意義上來說,“禁摩”嚴重違反了上位法,如《憲法》、《道交法》、《行政許可法》、《物權法》等。
此外,“禁摩”這個口子一開,就無法控制。如當年我們湖南的郴州市、衡陽市、邵陽市,根本沒有立法權,也擅權宣布“禁摩”,而湖南懷化是在立法權修訂公布后,在沒有立法權的前提下“禁摩”,開了一個所謂的聽證會,調集了若干區代表、市代表、區委員、市委員,還有若干各職能局長,把“禁摩”聽證會開成了“禁摩”動員大會,然后宣布成立一個沒有執法權的臨時協調機構,即懷化城區交通組織優化指揮部,并由這個指揮部發布了一個連規范性文件資質都不具備的“禁摩”通告:《關于懷化市城區摩托車限控管理和電動自行車規范管理的通告》。其實,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在這個套路上,貴州和湖南都是一樣的玩法,一樣的欺上瞞下。
關于“禁摩”、“反禁摩”的不科學性
摩信網記者:“禁摩”究竟有那些不合理之處?
田秘書長:自1985年北京宣布“禁摩”后,“禁摩”一詞在中國出現,中國也成為全世界唯一一個禁摩的國家。
老百姓“反禁摩”一說也開始出現,而且呼聲越來越高,“禁摩”“反禁摩”交織,想“禁摩”、已“禁摩”的城市幾乎都成功了,但是,凡已“禁摩”城市的管理者都犯了同一個錯誤,即他們都未分清楚摩托車領域誰合法誰不合法,干脆采取一刀切的方法,這樣就省事了。
地方政府如果還不改變方式,不創新管理模式,其后果不僅是葬送一個合法的產業,也影響民眾對地方政府的準確判斷。合法合規的摩托車應該依法保護,反之,就應該嚴厲打擊。政府并未這么細分,合法合規的摩托車同樣受到池魚之禍,我們摩托車商會反對政府的良莠不分是非不明,禁掉合法合規的摩托車,影響民眾出行,確實不該。
關于電動車擾亂交通的問題
摩信網記者:現在大家似乎對電動車意見很大,很多人都將政府禁摩原因歸結在電動車的橫行無忌上,您怎么看?
田秘書長:電動車從環保層面上講,是不錯的產品,但其危害較汽油車更大,這就需要政府做好后續工作,彌補管理上的空白。目前電動車行業有他們的潛規則,大排小標就是最慣用的伎倆。很多大型電動車輕輕松松就能達到80公里/小時,已經達到摩托車的標準。但是他們還理直氣壯地聲稱是非機動車,拒絕上牌、年檢、繳稅、買保險。
自從湖南衡陽2011年禁摩后,當地的電動車每年以平均5萬輛的速度遞增,目前衡陽市內的電動車保有量已達30萬輛,已經嚴重危害市內交通秩序,因此當地政府下決心依法整治管理,不過他們也并不是直接禁電,而是嚴格管理。很明顯,在對待電動車上,政府采用了更理智更合理的方法,我認為電動車能獲得政府的寬松對待,也有我們摩托車人前面的努力。
目前來看,指望中央政府推動電動車立法并不現實,唯有依靠地方政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正確看待電動車和摩托車帶來的交通問題。
關于貴州禁摩的問題
摩信網記者:貴州禁摩限電一旦推出,當地相關行業人士應該如何應對?
田秘書長:貴州摩托車有沒有商會?如果沒有商會,怎么傳達民意給政府?如果有摩托車商會,其成員也必須是經營合法合規摩托車的老板,如果經營非法摩托車,那么本來就是禁的對象,沒有資格和政府談判,也沒理由尋求政府的庇護。
摩信網記者:貴州一旦真的實施禁摩限電,會不會導致民眾反彈?
田秘書長:在湖南郴州、懷化等地都曾發生群體事件,這是政府和商會不愿看到的。湖南摩托商會從來都反對群體事件,我們長期堅守“只給政府幫忙,不添亂”的原則,與政府真誠溝通,盡管收效甚微,但我們相信總有一天會感動政府。我們掌握了法律依據,相信法律的力量,只要政府對問題的實質進行了解,一切問題都將迎刃而解。貴州也一樣,只能走相信政府、依靠政府的路,而且這條路還要早出發,不要等到政府作出決定,再去呈遞心聲,那就晚了。
摩信網記者:感謝秘書長為我們提供豐富的經驗。
田秘書長:經驗談不上,只是我們湖南禁摩要早一點,為了讓其它剛開始禁摩的省份少走一些彎路,我提出一點意見,僅供參考。希望全國摩托車同仁,在行業處于危機的當下,依靠政府支持,依靠媒體平臺,可以開展一個關于“百姓需求才是硬道理”的大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