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環保部發布《船舶發動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一、二階段)》(GB 15097—2016)、《摩托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四階段)》(GB 14622—2016)、《輕便摩托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四階段)》(GB 18176 —2016)、《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及測量方法》(GB 19755—2016)和《燒堿、聚氯乙烯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5581—2016)等五項國家污染物排放新標準。
這是繼8月24日國務院常委會議部署促進消費品標準和質量提升,增加“中國制造”有效供給滿足消費升級需求,以及今年4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實施《裝備制造業標準化和質量提升規劃》,引領“中國制造”升級之后,環保領域通過制定、修訂重點行業排放標準“倒逼”產業轉型升級的有力舉措。
環保部科技標準司司長鄒首民認為,實施這五項標準可以大幅削減顆粒物(PM)、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2)污染,將有效促進行業技術進步和環境質量改善。
近年來,我國摩托車行業產量增長迅速,截至2015年底,摩托車保有量達9514萬輛。據測算,2015年摩托車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國機動車排放量的比例為:一氧化碳(CO)占12.7%,碳氫化合物(HC)占13.5%,氮氧化物(NOx)占1.6%。我國雖然是摩托車生產和使用大國,但摩托車的整體技術水平與國際先進水平仍有明顯差距。“為有效控制摩托車污染,促進相關行業技術進步和結構優化,環保部制定了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國四標準。”鄒首民說。
國四標準與現行的第三階段標準相比,主要修訂了五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擴大標準適用范圍,新增柴油三輪摩托車的排放控制要求;二是新增污染物項目,對柴油三輪摩托車新增了顆粒物的控制要求;三是污染物限值進一步加嚴;四是進一步提升了排放控制耐久性要求;五是提出更加完善的環保管理和技術要求。
鄒首民說,自2019年7月1日起,所有新銷售和注冊登記的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應滿足新標準要求。以國四標準實施3年估算,這期間新生產的全部摩托車在其整個使用壽命內將比實施國三標準減少一氧化碳(CO)排放約650萬噸、碳氫化合物(HC)排放約200萬噸、氮氧化物(NOx)排放約30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