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在執勤中查獲一輛無牌無證摩托車,當事男子拒不配合,當民警耐心的向其宣傳法律法規時,該男子突然塞給交警300元錢,被民警拒絕后,男子又把其駕駛的無牌無證摩托車推下路旁的水溝內。
8月12日10時左右,松山中隊民警在執法服務站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時,聽到一陣轟鳴聲,看到一穿棕色皮衣的男子駕駛一輛摩托車載著一名中年男子向執勤點駛來。當摩托車停車接受檢查時,民警發現駕駛員左手殘缺。
民警請駕車男子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駕車男子則是霸氣回說:“我沒有駕駛證,摩托車是從緬甸買回來的,要了一千塊錢。”民警問:”你無證駕駛,并且左手殘 疾,你覺得這樣駕駛摩托車,安全嗎?”駕車男的回答更讓民警啼笑皆非:”我無證駕駛摩托車很多年,雖然手不在了一只,但通過這幾年的駕駛技術來看,還很安全的,從沒有出事過。”
經民警盤問得知:該男子姓陳,今年28歲,系龍陵縣龍新鄉人,其左手掌也是三年前因交通事故殘缺了。陳某系無證駕駛,摩托車也未掛牌。
民警耐心的向陳某宣傳法律法規,舉典型案例,宣講無證駕駛、駕駛報廢車輛上路行駛的危害。但是陳某仍然堅持要駕駛著無號牌摩托車駛離現場。陳某騎在摩托車 上,把鑰匙也藏起來。民警只有對乘坐在摩托車后排的男子(李某)進行做工作,請李某勸說一下陳某。當民警與李某宣傳法律法規時,陳某突然往執勤民警的褲兜 里面塞進一樣東西,民警問陳某干什么?陳某說:”請你原諒我一次,這個是點小小的心意。“民警把褲兜全翻出來,有300元錢。民警把錢還給了陳某,并嚴肅 的批評了陳某的行為。
民警根據相關法規向陳某告知了其存在的交通違法行為,陳某突然從摩托車上下來,把摩托車推下路旁的水溝內。還抬起路旁的一塊石頭準備砸其駕駛的無號牌摩托車,在李某及民警的勸說下,陳某才放下石頭,罵罵咧咧的走了。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