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濟南檢驗檢疫局對一批作為科研測試樣品的進口摩托車進行了監督銷毀,避免該批產品流入市場或交付普通用戶使用。
該批被銷毀的產品是濟南輕騎摩托車股份有限公司2012-2015年進口作為科研測試樣品用的兩輛摩托車及兩臺發動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作為科研測試所需的進口免辦3C產品,除保證不得在境內再次銷售或提供給普通消費者使用外,檢驗檢疫機構還要按規定做好產品的退運或報廢管理工作。為做好這批測試樣品的報廢工作,濟南檢驗檢疫局根據銷毀處理方案,對樣品進行逐臺核對,對已拆散的摩托車清點核對零部件,確保全部樣品被銷毀,不流入市場。監督專業人員對整車的塑料件、線束、發動機、車架、電器件、燈具、車輪燈等主要零部件進行了沖壓破碎、切割,使其不再具備使用價值。全部廢品由具備廢舊物品回收處理資質的企業回收,進行環保處理。
3C免辦產品的后續監管是強制性認證執法工作的重要工作內容。濟南檢驗檢疫局在全省首先提出了免辦3C分類后續監管的做法,即根據免辦產品的免辦條款、產品特點、年度申請批次情況,開展有針對性的分類后續監管方式,并通過年度監管、批批監管、重點監管三種方式,確保后續監管覆蓋率達到100%,較好地保證了強制性產品認證執法工作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