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提出,我國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促進土地節約利用。
這是時隔37年重啟的中央城市工作會議配套文件,通過一個個破解城市發展難題的“實招”和“時間表”,勾畫了“十三五”乃至未來一段時間中國城市發展的具體“路線圖”。
違反城市規劃將被嚴肅追責
針對城市規劃執行難問題,最新印發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進一步強化了規劃的強制性,提出“凡是違反規劃的行為都要嚴肅追究責任”。城市總體規劃的修改,必須經原審批機關同意,并報同級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從制度上防止隨意修改規劃等現象。
城市公園原則上要免費向居民開放
未來城市將會有更多綠色“留白”。《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提出,要強化綠地服務居民日常活動的功能,使市民在居家附近能夠見到綠地、親近綠地。城市公園原則上要免費向居民開放。限期清理騰退違規占用的公共空間。
此消息一經披露,便在網上引起強烈反響
圍繞這份文件“拆除小區圍墻”的要求,贊同者有,質疑的聲音也有。有人疑問:沒有圍墻,物業怎么管?陌生人隨意進出怎么辦?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也舉行了發布會,對民眾最關心的問題作出了回應。
“住宅小區不再封閉”需解決三大難題
有媒體表示,中央部署城市發展,原則上不再建封閉住宅小區,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必須邁過以下這三道門檻。
1、小區不再封閉治安安全問題如何保障?
如果不再建封閉小區,甚至將已封閉的小區,也完全推倒圍墻開放。那么,不但會帶來很多管理難題,而且小區居民人身 2、小區不再封閉居民不被外界干擾的安靜休息權如何維護?
如果不再建封閉小區,社會車輛在小區內來往穿梭,甚至隨意鳴笛,不但讓一下樓的居民就不得不面對沒有安全感的車流,而且勢必嚴重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安靜休息權。
3、小區不再封閉業主所屬內部道路所有權如何保障?
小區里的公共配套部分,使用權本來歸全體業主,受法律保護,沒有義務對外開放,但如果打開圍墻,任何人都可以進 最高法是這樣說的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程新文在發布會上表示,上述舉措的目的是為了實現物和有關資源效益的最大化,這是一個非常具有前瞻性的、與時俱進的城市發展理念,是貫徹落實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的五大發展理念中的共享發展理念的體現,也是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的重要舉措,符合當今世界的潮流和發展趨勢,對于推進城市現代化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目前,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這一意見屬于黨和國家政策的層面,涉及包括業主在內的有關主體的權益保障問題,還有一個通過立法實現法治化的過程。作為人民法院,我們將密切關注,并積極應對。
我國將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提出,我國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解決交通路網布局問題,促進土地節約利用。另外要樹立“窄馬路、密路網”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設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級配合理的道路網系統。
盡管網絡上討論很多,意見很不一致,也有某著名人士認為此政策也是去庫存的措施之一,目前已獲批在建及已建封閉小區庫存非常大(短期內不新建都要消化很長時間),要買就現在買,后面就沒啦!總之,看法很多。但編者認為,此政策出發點是好的,目的是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解決交通路網布局問題,促進土地節約利用。另外要樹立“窄馬路、密路網”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設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級配合理的道路網系統。
也可以認為政策也是為了解決當下各城市交通擁堵問題而出臺的辦法之一,那么問題來了,有沒有可能后續推出更多辦法解決此問題呢???
比如:禁摩令解除!讓我們共同期待!
這是時隔37年重啟的中央城市工作會議配套文件,通過一個個破解城市發展難題的“實招”和“時間表”,勾畫了“十三五”乃至未來一段時間中國城市發展的具體“路線圖”。
違反城市規劃將被嚴肅追責
針對城市規劃執行難問題,最新印發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進一步強化了規劃的強制性,提出“凡是違反規劃的行為都要嚴肅追究責任”。城市總體規劃的修改,必須經原審批機關同意,并報同級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從制度上防止隨意修改規劃等現象。
城市公園原則上要免費向居民開放
未來城市將會有更多綠色“留白”。《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提出,要強化綠地服務居民日常活動的功能,使市民在居家附近能夠見到綠地、親近綠地。城市公園原則上要免費向居民開放。限期清理騰退違規占用的公共空間。
此消息一經披露,便在網上引起強烈反響
圍繞這份文件“拆除小區圍墻”的要求,贊同者有,質疑的聲音也有。有人疑問:沒有圍墻,物業怎么管?陌生人隨意進出怎么辦?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也舉行了發布會,對民眾最關心的問題作出了回應。
“住宅小區不再封閉”需解決三大難題
有媒體表示,中央部署城市發展,原則上不再建封閉住宅小區,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必須邁過以下這三道門檻。
1、小區不再封閉治安安全問題如何保障?
如果不再建封閉小區,甚至將已封閉的小區,也完全推倒圍墻開放。那么,不但會帶來很多管理難題,而且小區居民人身 2、小區不再封閉居民不被外界干擾的安靜休息權如何維護?
如果不再建封閉小區,社會車輛在小區內來往穿梭,甚至隨意鳴笛,不但讓一下樓的居民就不得不面對沒有安全感的車流,而且勢必嚴重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安靜休息權。
3、小區不再封閉業主所屬內部道路所有權如何保障?
小區里的公共配套部分,使用權本來歸全體業主,受法律保護,沒有義務對外開放,但如果打開圍墻,任何人都可以進 最高法是這樣說的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程新文在發布會上表示,上述舉措的目的是為了實現物和有關資源效益的最大化,這是一個非常具有前瞻性的、與時俱進的城市發展理念,是貫徹落實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的五大發展理念中的共享發展理念的體現,也是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的重要舉措,符合當今世界的潮流和發展趨勢,對于推進城市現代化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目前,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這一意見屬于黨和國家政策的層面,涉及包括業主在內的有關主體的權益保障問題,還有一個通過立法實現法治化的過程。作為人民法院,我們將密切關注,并積極應對。
我國將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提出,我國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解決交通路網布局問題,促進土地節約利用。另外要樹立“窄馬路、密路網”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設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級配合理的道路網系統。
盡管網絡上討論很多,意見很不一致,也有某著名人士認為此政策也是去庫存的措施之一,目前已獲批在建及已建封閉小區庫存非常大(短期內不新建都要消化很長時間),要買就現在買,后面就沒啦!總之,看法很多。但編者認為,此政策出發點是好的,目的是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解決交通路網布局問題,促進土地節約利用。另外要樹立“窄馬路、密路網”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設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級配合理的道路網系統。
也可以認為政策也是為了解決當下各城市交通擁堵問題而出臺的辦法之一,那么問題來了,有沒有可能后續推出更多辦法解決此問題呢???
比如:禁摩令解除!讓我們共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