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首開市區“雙禁”先河
上世紀九十年代初,珠海的摩托車數量有了快速的發展,對城市道路和行人安全產生了較大的影響。為了降低摩托車引發的道路安全事故率和刑事案件率。1993年,珠海市人民政府以市政府決定形式全面停止摩托車上牌。1998年,珠海市人大常委會制定了《珠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將禁止摩托車上牌等交通管理政策以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2005年珠海市人大常委會新修訂的《珠海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不予注冊登記、禁止上路行駛。因此,禁止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是《珠海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重要規定。與全國大多數城市相比,珠海市區推行的禁摩、禁電工作起步早、力度大,在全國道路交通管理上首開先河。經多年持續不斷的努力,珠海電動車、摩托車始終維持在較低水平,為創造良好的城市環境發揮了重要作用。
“雙禁”并未一刀切
在立法過程中曾有不同的意見,主要是珠海的西部農村地區,交通不便,摩托車不僅是代步工具,還是生產運輸工具。如何解決農村地區的交通問題和交通工具問題,我們采取了區別對待,即只是在市區禁止摩托車上路,在西部地區,每年給予一定數量的摩托車上牌,以滿足廣大西部地區農民的生產和生活需要。
2002年,珠海的電動自行車步入快速發展階段,數量急劇增加,當時我市的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已達到3萬輛。由于電動自行車非法駛入機動車道、影響行人出行安全等一系列問題的出現,市人大常委會及時啟動了修訂法律程序。經過多輪審議和調研,2005年5月27日,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珠海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再一次明確規定特區內摩托車不予注冊登記、禁止上路,特區外則參照執行,延續了之前的“禁摩”政策。該條例同時首次規定了“禁電”舉措,條例第十條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不予注冊登記,禁止在道路上行駛。但是條例并沒有一刀切,為支持郵政快遞、送水、送氣等特殊行業,提高其經營服務水平,市政府對這些行業給予了一定的政策扶持--免費配置自行車。根據《珠海市市區郵政快遞送水送氣行業交通工具扶持管理辦法》規定,市政府對送水、送氣企業交通工具扶持采取補充配置部分自行車的辦法,每間門店配置自行車2輛。2012年底,政府共向自行車專業生產廠家定做自行車1000余輛并發放到相關的門市店。
雖有爭議但利大于弊
對于珠海的“禁摩”、“禁電”措施,一直存有爭議。比如有觀點認為,“禁電”措施與有關規定或產業政策相沖突,沒有顧及電動車使用者平等的道路通行權利。中央電視臺《實話實說》曾舉辦專題討論,并派出欄目組到珠海采訪。我在接受采訪時談到,珠海禁止電動自行車,主要是基于珠海的道路通行條件的實際情況和群眾要求“禁電”的呼聲。這項立法是否符合民意,你們可以上街采訪,這項立法好不好,由市民去評說。欄目組在沒有我們的陪伴下隨機在珠海進行了采訪,采訪了公交車司機、出租車司機和路上的行人。采訪結束后反饋的意見是,大多數被采訪者都認為禁比不禁好。
自珠海“禁摩”“禁電”以來,尤其是2005年以來,全市共查扣摩托車超過16.7萬輛,電動自行車超過3.67萬輛。從2006年以來,珠海道路交通事故連年全面下降,如2011年時,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從2005年的183人下降到114人,是全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最少的地市之一,涉及摩托車的交通事故宗數和死亡人數占全市總數的40%左右,遠遠低于省內其它城市摩托車死亡事故普遍高達百分之六七十的比例。這充分說明了珠海“禁摩”“禁電”在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方面取得的實效。
上世紀九十年代初,珠海的摩托車數量有了快速的發展,對城市道路和行人安全產生了較大的影響。為了降低摩托車引發的道路安全事故率和刑事案件率。1993年,珠海市人民政府以市政府決定形式全面停止摩托車上牌。1998年,珠海市人大常委會制定了《珠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將禁止摩托車上牌等交通管理政策以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2005年珠海市人大常委會新修訂的《珠海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不予注冊登記、禁止上路行駛。因此,禁止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是《珠海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重要規定。與全國大多數城市相比,珠海市區推行的禁摩、禁電工作起步早、力度大,在全國道路交通管理上首開先河。經多年持續不斷的努力,珠海電動車、摩托車始終維持在較低水平,為創造良好的城市環境發揮了重要作用。
“雙禁”并未一刀切
在立法過程中曾有不同的意見,主要是珠海的西部農村地區,交通不便,摩托車不僅是代步工具,還是生產運輸工具。如何解決農村地區的交通問題和交通工具問題,我們采取了區別對待,即只是在市區禁止摩托車上路,在西部地區,每年給予一定數量的摩托車上牌,以滿足廣大西部地區農民的生產和生活需要。
2002年,珠海的電動自行車步入快速發展階段,數量急劇增加,當時我市的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已達到3萬輛。由于電動自行車非法駛入機動車道、影響行人出行安全等一系列問題的出現,市人大常委會及時啟動了修訂法律程序。經過多輪審議和調研,2005年5月27日,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珠海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再一次明確規定特區內摩托車不予注冊登記、禁止上路,特區外則參照執行,延續了之前的“禁摩”政策。該條例同時首次規定了“禁電”舉措,條例第十條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不予注冊登記,禁止在道路上行駛。但是條例并沒有一刀切,為支持郵政快遞、送水、送氣等特殊行業,提高其經營服務水平,市政府對這些行業給予了一定的政策扶持--免費配置自行車。根據《珠海市市區郵政快遞送水送氣行業交通工具扶持管理辦法》規定,市政府對送水、送氣企業交通工具扶持采取補充配置部分自行車的辦法,每間門店配置自行車2輛。2012年底,政府共向自行車專業生產廠家定做自行車1000余輛并發放到相關的門市店。
雖有爭議但利大于弊
對于珠海的“禁摩”、“禁電”措施,一直存有爭議。比如有觀點認為,“禁電”措施與有關規定或產業政策相沖突,沒有顧及電動車使用者平等的道路通行權利。中央電視臺《實話實說》曾舉辦專題討論,并派出欄目組到珠海采訪。我在接受采訪時談到,珠海禁止電動自行車,主要是基于珠海的道路通行條件的實際情況和群眾要求“禁電”的呼聲。這項立法是否符合民意,你們可以上街采訪,這項立法好不好,由市民去評說。欄目組在沒有我們的陪伴下隨機在珠海進行了采訪,采訪了公交車司機、出租車司機和路上的行人。采訪結束后反饋的意見是,大多數被采訪者都認為禁比不禁好。
自珠海“禁摩”“禁電”以來,尤其是2005年以來,全市共查扣摩托車超過16.7萬輛,電動自行車超過3.67萬輛。從2006年以來,珠海道路交通事故連年全面下降,如2011年時,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從2005年的183人下降到114人,是全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最少的地市之一,涉及摩托車的交通事故宗數和死亡人數占全市總數的40%左右,遠遠低于省內其它城市摩托車死亡事故普遍高達百分之六七十的比例。這充分說明了珠海“禁摩”“禁電”在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方面取得的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