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查處各種奇葩N輪無牌摩托車,“道路救援”三輪車,自身都難保,誰又來救你,五輪平板摩托車,見到的人都無語。
近日,為進一步加強市區正三輪摩托車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預防和減少因正三輪摩托車交通違法引發的交通事故發生,市交警二大隊民警對轄區的涉牌涉證、改裝改形、非法拼裝的三輪摩托車進行集中整治。在整治查處過程中,各種奇葩N輪摩托車讓民警也大跌眼鏡。
敞篷三輪摩托車用途廣,不但可載客,還是“道路救援車”
5月6日上午9時許,交警二大隊民警正在轄區幸福路上有針對性的巡邏查處違法三輪摩托車,這時,一輛與警車同向行駛的“三輪”摩托車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只見該輛摩托車通體罩著紅色的車殼,車的四面都有車窗,車廂處標有“XX車行,道路救援”的字樣,“三輪”之所以一直加引號,是因為民警也無法確認它就是一輛三輪摩托車,因為在該車的車廂后方,還背了一個車輪,遠看類似吉普車的備胎,后來,民警仔細觀察才發現,這個輪子是被焊在一個橫梁上的,橫梁可以折疊,一旦放下來,該車立馬就成了“四輪車”,由于該車外形古怪,引得路人紛紛駐足,民警發現該車也像其他奇形怪狀的摩托車一樣,并沒有懸掛號牌,因此立即將其攔在了路邊。
該車駕駛員下車后,民警要求該車駕駛員出示駕駛證、行駛證等相關證件,該駕駛員只是支支吾吾,根本無法出示任何證件。在民警的一再詢問下,才承認他根本未取得相應駕駛證。
該駕駛員張某稱,他的這輛摩托車其實是一輛普通的敞篷三輪摩托車,為了能夠載客和遮風擋雨,因此才在幸福的一家簡易改裝廠給這輛車加了個車篷,平時他來往于車站與幸福之間,拉些散客,“其實我這個車還是多用途的”,張某反而顯露出一點得意的神情,告訴民警,該車不但可以載客,而且可以當“拖車”,后面加出來的車輪上及折疊橫梁,就是方便拖車用的,一旦有人通過車廂上留的電話聯系他,或者遇到壞在路上的三輪車求救,他就前往實施“道路救援”,使用時先將橫梁放下,把三輪車的前輪搭在橫梁上,用他的車牽引,將損壞的摩托車拖到維修地點。當天,他本打算去車站拉活兒,結果讓民警給查處了。
“五輪”摩托車為了多拉貨輕安全
無獨有偶,當民警正在處理該名三輪車駕駛員時,路邊看熱鬧的市民突然招呼民警:“警察同志,看看這輛摩托車吧,也夠奇特的。”民警走過去一看,在路邊建行停車場門口停著一輛摩托車,民警數了數一共五個輪子,民警圍著這輛“五輪”摩托車轉了一圈上下左右觀察發現,該車是一輛三輪摩托車改裝的,駕駛員把原來摩托車的車廂拆下,然后又加了一個長約3米,寬約2米的平板,在平板的下方又焊了兩個車輪用來方便拖拽,在平板上,還垛滿了紙箱。民警注意到,該車車廂和車身的連接處只有一根細細的固定軸連接,該車經過改裝后,拉的貨物是比以前多了不少,然而,連接的固定軸一旦斷裂,駕車人和其他行人的安全就會受到威脅。就算是固定軸沒有斷裂,這樣的車上路,也是極大的安全隱患。
正當民警四處尋找該車駕駛員的身影時,一旁的市民告訴民警:“這是個收破爛的老漢開的,看見警察在端量他的車,早躲了。”民警見狀,只得聯系拖車,將該車拖到了指定停車廠,并希望該車駕駛員及時到二大隊接受處理。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張某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未懸掛號牌、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違法行為,將被處以900元的罰款處罰,他的“多用途道路救援車”也將被依法查扣。
民警告訴記者,其實民警也知道駕駛這些車的人,生活都不容易,將車改成這樣,也都是為了生計,但是這些車一旦發生事故,經常是車毀人亡,還會殃及無辜的車輛和行人,為了駕駛員及其他行人的人身安全,交警才依法加大查處,以防止血淋淋的事故再次發生。
近日,為進一步加強市區正三輪摩托車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預防和減少因正三輪摩托車交通違法引發的交通事故發生,市交警二大隊民警對轄區的涉牌涉證、改裝改形、非法拼裝的三輪摩托車進行集中整治。在整治查處過程中,各種奇葩N輪摩托車讓民警也大跌眼鏡。
敞篷三輪摩托車用途廣,不但可載客,還是“道路救援車”
5月6日上午9時許,交警二大隊民警正在轄區幸福路上有針對性的巡邏查處違法三輪摩托車,這時,一輛與警車同向行駛的“三輪”摩托車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只見該輛摩托車通體罩著紅色的車殼,車的四面都有車窗,車廂處標有“XX車行,道路救援”的字樣,“三輪”之所以一直加引號,是因為民警也無法確認它就是一輛三輪摩托車,因為在該車的車廂后方,還背了一個車輪,遠看類似吉普車的備胎,后來,民警仔細觀察才發現,這個輪子是被焊在一個橫梁上的,橫梁可以折疊,一旦放下來,該車立馬就成了“四輪車”,由于該車外形古怪,引得路人紛紛駐足,民警發現該車也像其他奇形怪狀的摩托車一樣,并沒有懸掛號牌,因此立即將其攔在了路邊。
該車駕駛員下車后,民警要求該車駕駛員出示駕駛證、行駛證等相關證件,該駕駛員只是支支吾吾,根本無法出示任何證件。在民警的一再詢問下,才承認他根本未取得相應駕駛證。
該駕駛員張某稱,他的這輛摩托車其實是一輛普通的敞篷三輪摩托車,為了能夠載客和遮風擋雨,因此才在幸福的一家簡易改裝廠給這輛車加了個車篷,平時他來往于車站與幸福之間,拉些散客,“其實我這個車還是多用途的”,張某反而顯露出一點得意的神情,告訴民警,該車不但可以載客,而且可以當“拖車”,后面加出來的車輪上及折疊橫梁,就是方便拖車用的,一旦有人通過車廂上留的電話聯系他,或者遇到壞在路上的三輪車求救,他就前往實施“道路救援”,使用時先將橫梁放下,把三輪車的前輪搭在橫梁上,用他的車牽引,將損壞的摩托車拖到維修地點。當天,他本打算去車站拉活兒,結果讓民警給查處了。
“五輪”摩托車為了多拉貨輕安全
無獨有偶,當民警正在處理該名三輪車駕駛員時,路邊看熱鬧的市民突然招呼民警:“警察同志,看看這輛摩托車吧,也夠奇特的。”民警走過去一看,在路邊建行停車場門口停著一輛摩托車,民警數了數一共五個輪子,民警圍著這輛“五輪”摩托車轉了一圈上下左右觀察發現,該車是一輛三輪摩托車改裝的,駕駛員把原來摩托車的車廂拆下,然后又加了一個長約3米,寬約2米的平板,在平板的下方又焊了兩個車輪用來方便拖拽,在平板上,還垛滿了紙箱。民警注意到,該車車廂和車身的連接處只有一根細細的固定軸連接,該車經過改裝后,拉的貨物是比以前多了不少,然而,連接的固定軸一旦斷裂,駕車人和其他行人的安全就會受到威脅。就算是固定軸沒有斷裂,這樣的車上路,也是極大的安全隱患。
正當民警四處尋找該車駕駛員的身影時,一旁的市民告訴民警:“這是個收破爛的老漢開的,看見警察在端量他的車,早躲了。”民警見狀,只得聯系拖車,將該車拖到了指定停車廠,并希望該車駕駛員及時到二大隊接受處理。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張某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未懸掛號牌、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違法行為,將被處以900元的罰款處罰,他的“多用途道路救援車”也將被依法查扣。
民警告訴記者,其實民警也知道駕駛這些車的人,生活都不容易,將車改成這樣,也都是為了生計,但是這些車一旦發生事故,經常是車毀人亡,還會殃及無辜的車輛和行人,為了駕駛員及其他行人的人身安全,交警才依法加大查處,以防止血淋淋的事故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