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管部門提示,對于2018年11月1日前購買的,且在《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車主可到北京市任意一家非機動車登記站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業務;對于2018年11月1日以后購買的在《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車主需在購車后15日內持相關手續到非機動車登記站申領正式號牌。
還沒辦理電動車牌照和臨時標示的市民可得抓緊了,到4月30日北京交警將停止發放“超標電動自行車”的臨時標識。從5月1日起,交管部門將對未懸掛臨時標識或者號牌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行為進行執法,最高可罰款1000元。如果已線上申請臨時標識但未能在5月前領取到臨時標識,可以憑預約二維碼上道路行駛暫不處罰。
如何上牌?
為方便市民辦理臨時標識申領業務,交管部門提供了“線上申報、線下領取”“預約辦理、現場申領”兩種申領方式,并開發了“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領臨時標識工作平臺”,通過線上申請及預約申領,提升效率、簡化便利流程。
交管部門提醒,對于2018年11月1日前購買的、且在《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因時間久遠,購車憑證或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丟失的,車主可持身份證明,于交驗車輛后,到北京市任一家非機動車登記站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業務;對于2018年11月1日以后購買的在《產品目錄》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車主需在購車后15日內持相關手續去交管部門的非機動車登記站申領正式號牌。
1、已線上申請臨時標識但未能在5月前領取怎么辦?
憑預約二維碼,上道路行駛可暫不處罰
有不少市民擔心,如果沒能在5月1日前領取到過渡期臨時標識怎么辦?上路行駛是否會被處罰?對此,北京市交管局副局長劉恕表示,為了方便市民出行,交管部門對政策進行了適度調整。對于已通過“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領臨時標識工作平臺”注冊申領臨時標識并生成預約二維碼、但未實際領取到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可暫不處罰,相關車主應盡快到交管部門領取臨時標識。此外,交管部門提示,外埠電動自行車號牌、標識不能在北京市道路行駛的,駕駛人應按北京市規定辦理登記,領取號牌后方可在北京市道路行駛。
2、申領號牌丟失了怎么辦?
應盡快前往非機動車登記站補辦,此項業務不收取工本費
北京市交管局車管所副所長王愛民介紹,辦理電動自行車正式號牌、行駛證補換領、過渡期電動自行車臨時標識補換領業務不收取工本費,在北京市各交通支(大)隊20家非機動車登記站均可辦理。交管部門介紹,已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行駛證丟失、損壞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代理人)任選各交通支(大)隊非機動車登記站,持所有人身份證明(代理人)、提交登記申請表,申請補換領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行駛證,原號牌號碼、行駛證作廢;屬于換領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行駛證的,還需交回損壞的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行駛證,原號牌號碼、行駛證作廢。已申領臨時標識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在過渡期內標識丟失、損壞的,需電動自行車所有人(代理人)任選各交通支(大)隊非機動車登記站,持所有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提交登記申請表,申請補換領臨時標識,原臨時標識號碼作廢;屬于換領臨時標識的,還需交回損壞的臨時標識,原臨時標識號碼作廢。不過,需要提醒市民朋友注意的是,臨時標識丟失補辦手續,是要在五月一日之后才開始正式辦理。
3、未按規定懸掛電動號牌怎么辦?
電動自行車違規上路最高罰款1000元
根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未在規定期限內申領臨時標識上路行駛的、過渡期滿后上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先予扣留電動自行車,對駕駛人處1000元罰款,并通知駕駛人及時接受處理;駕駛人接受處理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發還電動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