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實施已經近半月,全國各地有關部門采取果斷措施,對不符合新國標要求及相關規定的電動車進行大規模整治,用“轟轟烈烈”來形容也不為過,其中電動車自行車銷量大省河南省明確規定,非國標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按機動車處理。如此一來,算是給不合標的電動自行車戴上了一鼎緊箍咒。
打開搜索引擎,輸入“電動自行車”,映入眼簾的居然是幾千條整治超標車的新聞。不看還好,一看嚇一跳:
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實施,各地政府總算有法可依,不再顧忌怨聲載道的民意,展開聲勢浩大的打擊超標電動車的行動。其中,以大城市,省會城市,一些人口較多,經濟繁榮的地區整治最嚴厲。電動自行車銷售大省河南甚至明確表態:非國標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按機動車處理。意味著車主一旦出事,不但承受與機動車同等的責任,其生產廠家與銷售商家也將要受到追責。
新華社河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稱,今后涉及電動車的道路交通事故,對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的電動車,按機動車進行事故責任認定。
將超標電動車直接劃歸為機動車范疇,這種情況在全國范圍內還比較少見。按照新國標政策的相關規定,各地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給予已經使用的超標電動車3年左右時間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超標電動車要通過上牌等措施加以管理,仍然屬于非機動車。過渡期之后,超標車將不再被允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