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江蘇規定:4月14日前已經注冊登記的舊標準電動自行車繼續使用原來的號牌;對在用的未納入我省舊標準產品備案目錄內又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記錄車輛及所有人相關信息后,發放臨時信息牌,實行過渡期管理,由各地設置不超過5年的過渡期限,過渡期滿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駛;對未登記上牌、未按地方規定領取臨時信息牌以及過渡期后仍上路通行的,公安交警部門將嚴格依法處罰。
那么4月15日之后江蘇人如果還想買車該買什么樣的車呢?是不是出了新國標車還可以買有目錄的電摩?事實上并非如此!
記者前往常州武進交管所詢問電摩考駕照一事,該所工作人員稱并未接到有關電摩需要考駕照的通知,而且她表示,4月15日之后只有兩種電動車,一種是符合新國標可以上牌的電動車,另一種就是上不了牌的超標車,什么電摩和輕便電摩都是不存在的,因為上不了牌所以駕駛人有沒有駕照都一樣,反正是上不了路。。。。
聯系江蘇是個電摩消費大省,再加上南京前幾天給電動車經銷商開的一場通氣會,也是規定了市區禁售電摩,這無疑給了電摩生產廠家一記重擊!
最近,江蘇經濟報記者采訪了江蘇省自行車電動車協會理事長陸金龍先生,對被譽為“史上最嚴”的電動車管理新規給百姓出行和行業發展將帶來哪些影響,陸理事長表示擔憂。
他謹慎表示,4月15日之后,超標車是不能賣了,但電動輕便摩托車應該可以賣,不過必須以電摩的標準來賣,上機動車的牌照,購買者也需要具有摩托車駕駛證,這樣其銷量必然會跳水式下滑,經銷商不敢冒這個險。據我們協會了解,三月底四月初,江蘇市場迎來了一波銷售熱潮,消費者趁新政實施前購入車輛,預定未來五年的使用權;銷售商也借此機會大力促銷,減少庫存壓力,落袋為安。至于4月15日后銷售情況怎樣,我的觀點的是短期挑戰大于機遇,長期很難說,相當部分的銷售商會進行觀望。
對于江蘇這項規定的實施,陸理事長也表示很無奈,畢竟全省現有電動自行車保有量3300多萬輛,電動車在江蘇流行二十年,消費者已經習慣了現有電動車的體積、重量、速度,有了使用的慣性。隨著時代發展,百姓對電動車的改善性需求也在增加,小的換大的,慢的換快的,這和現代人的生活節奏是匹配的。因此,消費者對新國標車輛最初會有“不適感”,這也導致最近一段時間的恐慌性購買。對于快遞、外賣等把電動車視為生產工具的使用群體來說,新國標影響會更大。據我們了解,近期不少快遞、外賣公司大量買入電動車,為未來幾年的車輛使用做好儲備。
江蘇電動自行車的產量占據全國近三分之一,這次新國標的實施,陸理事長非常擔心生產廠商命運和安危,他表示,企業擁有最靈敏的市場嗅覺,2018年5月15日新國標發布,企業就在提前布局,爭取在新的競爭市場中占得先機。據協會了解,3月初全國就已經有一千多個符合新國標的產品完成了檢查,拿到了證書。但3月25日,國家認監委TC12摩托車及部件技術專家組、國家摩托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又聯合發布了《關于GB17761-2018標準解釋實施的技術決議》,把之前定性的標準進行了量化。新政即將實施之際出臺新標準,這遠超行業預期,原本拿到證書的產品百分之七八十都被打回重改,讓企業倍感壓力,也讓行業更加迷茫。為此,陸理事長再次呼吁,電動車行業事關數百萬從業者,相關部門出臺標準一定要有預見性,考慮到企業實際經營狀況。
但是,相比一個并不符合市場發展規律的政策出臺,更可怕的是后續實施問題,如果依然存在執法不嚴的情況,對企業來講非常無所適從,不知道到底要遵守法規還是通過灰色手段繼續違法生產銷售!在此呼吁有關部門,既然做了就要一碗水端平,給企業一個明確的發展方向,朝令夕改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