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5日起,電動自行車新的國家標準正式實施,全國多地將禁止無牌無證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同時,公安機關將嚴格依據新國標查驗車輛,嚴格按照《電動自行車產品公告》予以注冊登記。
對于不在《公告》內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各地也出臺了過渡期政策,只要在規定時間前備案登記完畢,即可獲得臨時牌照一張,獲得臨時牌照的電動自行車可以在過渡期內上路行駛,過渡期結束后禁止上路!
多地超標電動車備案登記上牌截止時間都是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也就是說超標車擁有合法上牌資格的時間還不到1周了,如果還沒有登記上牌的朋友要抓緊了,如果逾期還未備案登記的,按照規定,你可能面臨以下處罰:
無牌無證的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被交警查獲,直接對違法車輛暫扣處理,對違法駕駛人處以罰款或行政拘留等處罰。如果超標電動車經過交管部門鑒定為機動車輛的,按照無證駕駛進行處罰,拘留15日以內,罰款2000元。對于持有C照的駕駛人,扣除24分,罰款400元的處罰。
4月15日前購買的電動車,屬于《公告》內的老國標產品應當在4月15日前完成上牌,對于已經上牌的老國標電動車是可以長期上路行駛的。但是,4月15日以后全面執行新國標的《公告》,原先老國標的《公告》將廢止,屆時,符合老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也無法上正規的電動車牌照。
電動車新國標正式實施以后,各地電動自行車生產將嚴格執行3C標準,對于沒有通過3C認證的電動車,都算非法的超標車輛,是無法在市場上進行銷售的。大家在購買的時候一定要認準3C標識,否則買到超標車就能很尷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