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請注意!
交警都出動了!
電動車4月15日以后,
仍需上路行駛的,
請到交警部門申領臨時過渡號牌,
電動車必須上牌才能上路,
否則”罰款“扣車!
除了電動車不上牌,一律扣車外,對于以下這十種違規(guī)行為,電動車車主還將面臨20-50元罰款,拒不繳納罰款的,交警將強制扣車作為處罰。
1、駕駛未上牌的電動車上路行駛的;
2、使用非本人電動車號牌和行駛證的;
3、駕乘電動車上路不戴頭盔的;
4、擅自更改電動車構造、參數(shù)和性能的;
5、駕駛電動車進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
6、不遵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不服從交通警察指揮或者交通協(xié)管人員引導的;
7、駕駛電動車超載的;
8、駕駛過程中以手持方式接打電話的;
9、醉酒駕駛電動車的;
10、使用偽造、變造電動自行車號牌和行駛證的。
對消費者來說,在4月15日之前都是上牌、購買電動車的好時機。4月15日之前買車,全國范圍內(nèi)較大部分城市可上臨時牌照,而且沒有需要駕照保險等硬性要求,不僅免費或低價上牌,還擁有合法的路權!
但由于不少地區(qū)縮短了電動車上牌備案時間,從4月15日提早到了3月底,因此大家更要抓緊時間!
家有電動車的,趕緊去上牌,想買電動車的,抓住最后的黃金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