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行業最關心的事莫過于電動摩托車合法上路問題,眼看2019年4月新國標實施日期臨近,電摩究竟能不能上路,怎么上路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
從目前電摩管理實施情況來看,大部分城市規定凡是在2019年4月前購買的電摩(超標車)大都享有3-7年的過渡期,可以正常上路,但是過渡期結束后電摩的機動車身份讓禁摩城市的用戶猶豫還值不值得去買。
近日,禁摩大戶廣東省出臺的一則文件《廣東省公安廳關于開展摩托車“帶牌銷售”試點工作的通知》引起廣泛關注,通知要求廣東每個地市至少應確定一個縣(區)作為試點,即摩托車在銷售時由商家完成購買者的身份登記,核發牌照。
這份公告釋放了一個積極的信號,那就是廣東有可能會在未來解除禁摩!因為在之前廣東省有多個城市都不發放摩托車牌照、不開放駕考服務。
無獨有偶,廣東省關于禁摩到限摩的試點與山東省低速電動車試點有很多相似之處,工信部等六部委出臺低速電動車管理規范前,山東針對低速電動車也開展試點工作。
如今,電摩新國標實施在即,有理由相信廣東省此次針對摩托車的管理改革將會為全國范圍內摩托車、電動摩托車的管理提供一個“樣板”。
可以預見,電摩管理以廣東為試點省份,逐步擴展至全國,趕在電摩新國標過渡期之前完成帶牌銷售在全國的推廣,將電摩的管理時間節點形成一個閉環。
總而言之,無論是對于摩托車還是電動摩托車,國家需要謀求一個合理的過渡性變革,而不是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