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6月11日開始,持續到2019年4月28日結束的環保部強化督察已經于8月20日正式啟動第二階段。據了解,第二、三階段有290多個督查組,每組3-4人;還預留了100多個特別機動組,因此此次強化督查共動用約1.8萬人,主要從地方環保系統和生態環境部直屬單位抽調。
以下是具體安排
第二階段:
2018年8月20日-2018年11月11日,共6個輪次。對 “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開展全面督查,排查工業爐窯、礦山治理、小火電淘汰、“公轉鐵”落實、揚塵治理及秸桿焚燒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問題為導向督促各項任務及措施落實到位。
第三階段:
2018年11月12日-2019年4月28日,共11個輪次。重點督促“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長三角地區落實秋冬季減排措施,排查錯峰生產及重污染天氣各項應對措施落實情況。每個督查組現場督查2周,共安排21輪次督查。
而對于真正踏實做電動車的企業們來說,也不用過于擔心
早在5月28日,國家環保部、工信部、央視通過發文、發聲等方式,都明確了支持電動車產業發展的態度和立場。
為防止一些地方在督察進駐期間實施集中停工停業停產行為,生態環境部專門研究制定《禁止環保“一刀切”工作意見》,并明確嚴格禁止“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應對做法。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還將把環保“一刀切”作為生態環境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典型問題納入督察范疇,對問題嚴重且造成惡劣影響的,嚴格實施督察問責。
目前為止,已經有多個電動車生產基地的地區相關部門明確表示,除非不符合環保要求,否則不得停產。
所以,雖然環保強化督察嚴格,但只要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生產,對于是否會被停產這方面,都是可以放心的。
企業也要檢視自身,看看自己的各項要求是否達標
一、環評手續有否辦
二、“三同時”是否驗收
三、污染濃度及總量日均數據莫超標(污染物總量和污染物濃度時有區別的)
四、查治理措施正常否?危險廢棄哪里放?
五、應急預案妥善否
六、排污申報完成否
七、環境統計報送,排污稅按時繳
八、環保管理須留神,制度人員都要有
以上內容,還望各位同行周知,也希望這兩輪環保督察期間,聽到的更多是行業內的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