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將近,全國各地又有一波電動車新規即將實施。快來看看,有沒有你所在地區!
江蘇省:12月1日起,騎乘電動車一律要戴頭盔
江蘇省13市依據《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規定,對騎乘電動自行車強制佩戴安全頭盔的實施時間和區域已全部出爐。目前,南京、常州、無錫、蘇州、鹽城、泰州已全市實施,徐州市市區、南通、揚州、宿遷已于9月起實施,淮安、鎮江、連云港海州區等地已于10月1日實施。12月1日后,江蘇全域實行騎乘電動車強制戴頭盔。
山西晉城:12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必須掛牌上路
12月1日起,山西晉城將實施新的電動車管理規定——《晉城市電動汽車管理辦法》。根據規定,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三輪車、老式步車等已有明確的生產、銷售和上路標準,其中對部分車型實行持證上路規定,且電動自行車必須掛牌上牌上路。
安徽合肥:截止12月底,非標電動車逾期不再辦理掛牌
根據《合肥市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從今年6月1日開始至12月31日,合肥市設置56個線下網點為市民免費進行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上牌。自2021年1月起,合肥市所有未申領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臨時通行標志的電動自行車將都不再被允許上道路行駛,非法上路最高罰款200元。
河南駐馬店:12月1日起,無牌電動車嚴查,違法行為罰款
12月1日起,河南駐馬店市將對未登記上牌或懸掛未防盜識別編碼的電動車,以及掛牌后電動車闖紅燈、闖禁行、逆行、占用機動車道、加篷改裝改型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由公安部門依法予以查處。根據相關規定,電動車闖紅燈等違法行為罰款20元,帶篷子和擋風被的罰款50元。所剩時間不多,還沒上牌的車主要抓緊時間了!如果你也是電動車出行,平時一定要多關注當地政策法規,以免上路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