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生態環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了《壓力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通知》,通知決定于2020年7月至11月,組織生態環境部門、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活動。
《通知》要求,地方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務必要密切配合。
因此,廢舊電池回收廠商、電池經銷商及電動車經銷商等相關人員,必須認識到本次整治行動的嚴重性,這不是平時的省級或者市級級別的整治行動,而是中央三部門聯合,如環保督察一樣,由中央牽頭發起的涉及全國范圍的嚴格整治。各位商家一定要牢記這一條:生態環境部在《廢鉛蓄電池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范》明確規定,收集網點暫存時間應不超過 90 天,重量應不超過 3 噸。如果超過3噸以上,就是屬于違法行為,按照該整治的嚴格程度,很有可能直接判刑。 同時,9月1日起,電池新固廢法將正式施行,在此次《通知》的推動下,廢舊電池市場將迎來7-11月之間長達4個月的“嚴打期”。 尤其是非法回收渠道,將再次被雷霆清掃,因為廢舊電池回收正規化是難以阻擋的大勢所趨,在嚴打期間,廢舊電池的價格也會受到影響。商家需要嚴格遵守環保部要求,不要心存僥幸,了解地方政策,了解市場動態,謹慎迎接4個月的嚴打期。
廢舊電池屬于危險性物品,,同樣被列為本次聯動的整治范圍,因此,消息一出,便有地方上的合法廢電池收購商把廢電池的收購價立即下調200元/噸,很明顯是想故意壓價。
突出重點行業、重點地區、重點打擊的環境違法犯罪行為,認真摸排,及時發現環境違法犯罪線索;重點監管,及時查處涉危險廢物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專案經營,對大案要案實施精確打擊。
加大遠程執法手段運用,強化網絡信息平臺監控,深挖、嚴懲一批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大案要案,鏟除非法收集、利用、傾倒、處置危險廢物鏈條,嚴厲打擊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為落實通知要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將針對線索摸排和重點企業監管中發現的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問題,抽調環境執法、固體廢物管理、環境監測人員組成專案組,對非法轉移、傾倒的危險廢物追根溯源,摸清產生、運輸、傾倒鏈條,對鏈條上全部涉案企業和個人,依法實施嚴懲重罰。對符合移送行政拘留條件的和涉嫌環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杜絕“有案不移”“以罰代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