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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電動車是一類車型的統(tǒng)稱,兩輪車輛涵蓋電動自行車、輕便電摩與普通電摩三種類型,后兩類車型佩戴頭盔不存在應(yīng)不應(yīng)該,而是必須佩戴。
提起「電動車」大部分人都會先入為主的將其認定為非機動車,然而按照輕便摩托車的標準檢測車輛,可以說目前99.99%的電動車都符合“機動車·摩托車”標準。《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guī)定了騎行摩托車需要佩戴頭盔,但沒有任何規(guī)定說明使用“engine_電機”驅(qū)動的摩托車不屬于機動車;那么在超標車沒有統(tǒng)一強制報廢之前,僅要求佩戴頭盔還不能接受嗎?
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屬于「準非機動車」,雖然車輛裝備的電動機輔助驅(qū)動,但是車輛的最高時速被限制在“≤25km/h”的范圍內(nèi)。嚴格意義上騎行此類車輛只是有必要佩戴頭盔,不過不佩戴其實也沒有什么大不了,畢竟非機動自行車也可以達到甚至超過這一車速(會很累)。這些車輛多年來并沒有對頭盔的佩戴進行強制要求,在此類車不與機動車出現(xiàn)碰撞時也不會有很夸張的結(jié)果。
知識點:非機動車與機動車的碰撞事故,或者嚴重的同類型車碰撞事故中,因車輛跌落導致顱腦損傷致殘致死的案例占比80%以上。因為騎行車輛時的坐姿比較高,在車輛傾倒時隨著慣性作用力的影響確實容易碰撞到頭部;車速低一些的自行車翻滾的概率不高尚且安全一些,但如果電動自行車始終以25km的時速巡航的話,頭部受傷的概率還是會很高的,這就產(chǎn)生了矛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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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國標電車的時速限制在≤25km/h以內(nèi),相信所有品牌的量產(chǎn)車都能輕松達到這一標準,提供試用戶也會以極速行駛,畢竟車速的限制范圍是偏小的。
以上述時速標準騎行,車輛碰撞或失控會造成相對嚴重的后果。如果不建議佩戴頭盔則會顯得交規(guī)不健全,至少是沒有為電動自行車用戶充分的考慮,這會造成用戶的不滿。而強制要求佩戴頭盔也會引起不滿情緒,因為畢竟還會有些車輛習慣于低速行駛,此類用戶就沒有必要佩戴,那么如何管理呢?
最合理的方式正是「勸導查糾」,規(guī)則可以建議用戶佩戴頭盔,通過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使用戶對潛在風險系數(shù)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同時對車輛的安全標準有客觀認知后,此類車輛的用戶也會養(yǎng)成良好的用車習慣,闖紅燈、逆行、占道行車的問題也可以得到緩解。目前的勸導正是以這種方式普法,如果收效良好則可以推廣;處罰并不是目的而只是手段,如果處罰收效不明顯則可以讓服務(wù)更加人性化,不過還有一種更加人性化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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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類公益服務(wù)是最佳方式,2020年執(zhí)行的駕駛證新規(guī)允許通過這種方式「免除六分」,這就是人性化的體現(xiàn)。
以處罰為方式注定有些不在意罰金的車輛用戶敢于冒險,而占用其時間成本也許才能起到更強的威懾作用,這就像海外某些國家會強制違章駕駛員從事社區(qū)服務(wù)的概念相同。
而對于在意罰金的用戶則可以起到本質(zhì)的提升,因為學習與面對公眾的公益社區(qū)服務(wù),對于沒有公益意識的人而言從內(nèi)心是難以接受的,甚至是會傷到自尊心;那么用這種方式讓騎行者懂得如何才能保證安全,同時又形成了公益意識,這不是一舉兩得嗎?——處罰不是目的,溫和一些的方式也許能收效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