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會出現這一輪的頭盔搶購潮,原因是公安部發出了6月1日全國檢查頭盔大行動的通知。我們先看看該通知核心內容:
行動期間,公安交管部門將加強執法管理,依法查糾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汽車駕乘人員不使用安全帶行為,助推養成安全習慣!
解讀:依法查糾是查處、查扣、糾正的意思,而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跟自行車的屬性一樣,只是糾正,而不是查處罰款。上海已經有交警站出來解釋了!
5月15日,江蘇和浙江兩省分別出臺電動車管理條例,江蘇: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否則將處警告或最高50元罰款。浙江: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或搭載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交管部門將對其處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即使這兩個省的電動車管理條例對不戴頭盔的處理也是有彈性的,警告是第一步,處罰是上限。而江蘇省交警總隊長陳玉峰表示,10月1日前有條件實施,年底前全省實施,并不是7月1日起全面正式實施!(申明,電動車觀察員一直支持戴頭盔,本文只是客觀分析。)
近日,河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有關人士表示,河南省對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不戴頭盔行為,以糾正、教育為主。比如:通過設立學習教育點,觀看違法事故視頻、學習抄錄交通安全法規、參加志愿勸導活動、朋友圈集贊等方式,督促騎乘人員自覺佩戴安全頭盔,讓佩戴安全頭盔成為自覺行為。
也有律師提出,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佩戴頭盔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不過電動車觀察員查詢相關資料,電動摩托車屬于機動車,按照摩托車的管理要求執行,必須佩戴頭盔。但是目前信息混亂,大家盲目炒作,也給了很多騙子可趁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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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義務公安部門已經發出警示,最近利用頭盔詐騙的案件增多,前有交警澄清,后有律師分析,因此大家不要再盲目炒作頭盔了!電動車觀察員提醒,如果銷售劣質頭盔出事,商家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現在是個法治社會,即使鉆了空子也需要付出代價!
最新消息:中國頭盔制造基地云集了近千家頭盔廠,其中很多都是三無企業,而目前大量劣質產品趁機漲價銷售,已經有數十家小廠被當地市場監管局查封,請大家注意,你如果盲目打款,到頭來拿不到貨還損失了一大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