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很多希望繼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人來說,盡快登記上牌,無疑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前段時間,浙江省地方立法公開征求《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草案修改稿)》的社會意見。其中一條就是對超標車過渡期延長的建議!而過渡期延長對于電動車市場來說也是至關重要。
但如果換個對象來說,對于電動自行車治理工作,登記上牌、延長過渡期卻不一定是唯一重要的事。
目前,我國電動自行車保有量超過3億輛。對于超標車,新國標規定,不得生產、銷售、進口;對于既不符合新國標又不符合舊國標的超標電動車,將發放臨時信息牌,實行過渡期管理,由各地設置不超過5年的過渡期限,過渡期屆滿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駛。
雖然超標車還在路上跑著,但是已禁售一年,其比例相對減少了。另一方面,隨著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管理制度的全面施行,各地交通情況也得到有效改善,而過渡期的延長也讓市場有條不紊地運作,但這些并不代表著電動車的治理工作就可以就此一勞永逸。
按照電動自行車新國標的實施辦法,電動自行車上牌后,納入非機動車管理,不需要考取駕駛證,也不要年審。具體到佛山來看,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每輛收取牌證費30元,鼓勵市民購買電動自行車保險,其費用遠低于機動車。
市面上電動車(含違標電動車、舊國標電動自行車、新國標電動自行車)使用者以短途代步者為主,其中很多是外來務工人員,電動自行車是他們最主要的代步工具。因此,對于這一用戶群體來說,無論是從駕駛資格門檻判斷,還是從購買、使用的經濟性和便利性考量,電動自行車仍是成本最低、使用最便利的短程通勤工具。
可以預見的是,在登記上牌制度的引導和路面執法的威懾下,原本以違標車為代步工具的人群,大概率會選擇淘汰舊車、購買新國標車上牌使用。這意味著,原本數量龐大的違標車使用者,將在不久的將來成為電動自行車的駕駛員。
想象一下,不久的將來,全國新國標電動自行車保有量仍保持在上億級別,這將是我們日常道路交通中一支相當龐大的出行大軍。
當這樣的場景出現時,有一個問題就無法再回避。電動自行車應該走哪里?
根據2018年5月1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整車重量不超過55公斤。顯然,相比車重較大、車速較快的機動車,電動自行車成了輕量級的“慢速選手”。
當龐大的慢速大軍與機動車共同行駛在沒有明確界限的道路上,會是多么驚心動魄。
登記上牌雖然解決了電動自行車管理的前端問題,但是,如果不劃設專用的非機動車道,為電動自行車明確路權,那么路面上的電動自行車交通亂象仍將長期存在,難以根除。
如何讓電動自行車有路可走?已有城市先行示范。
深圳
深圳歷來作為對電動車管查實行高壓政策的省市,如今突然扭轉畫風,嘗試全新的管理模式。首次將一條機動車道最外側改造成兩條非機動車道,電動車被“引”到新設的專用車道上,嘗試用此種方式開放電動車的路權。
金華
在金華光南路與東市街交叉路口首次出現路口非機動車掉頭車道。此次改造與其他精細化路口有所不同,金華交警在這個路口四個方向都設置了一條非機動車掉頭車道,這在全國尚屬首創。
山西
山西,垣曲交警深入推進“壓事故整秩序保平安”專項行動和城市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動,按照縣委、縣政府要求,結合城市道路交通實際,進一步優化城市道路交通環境,在全縣開通首條摩托車、電動車專用道。
是選擇禁,還是選擇疏?各地都有自己的一套做法,至于電動車未來將會走向何方,值得每個人去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