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對兩輪電動車進行了嚴格分類,類目為分為以下兩個標準。
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也可以叫做非機動車,雖然車輛裝備電驅系統但充其量只能定義為助力。因為電動機功率限制為≤400W(瓦),折合米制馬力僅為0.544PS;馬力的概念為1PS可驅動75公斤物體以一米一秒的速度行駛,由此可見【≤0.544】的標準不會讓車輛實現很高的車速,與新規要求的25km/H以下的標準是匹配的。
電動自行車理論上是不用登記上牌的,因為對非機動車比如自行車的上牌要求似乎是在上世紀。不過因部分城市的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巨大,車輛用戶又大多不懂得遵守交通規則,進而造成了高頻率的交通事故。所以各地方會根據要求對電動自行車進行上牌,牌照與機動車標準制式完全不同,可以說五花八門各種類型都有;不過每輛車都會有專屬的數字序列,在騎行時如果違章則會被監控記錄。
電動自行車只需要上牌無需投保車險,最多會收取一個GPS模塊的定位費用,綜合上牌費用一般為100元或200元。使用此類已經上牌的自行車則要有駕駛機動車的覺悟,曾經闖紅燈、逆行、占道行駛因無法被記錄所以肆無忌憚,相信99.99999%的電動車用戶都有過違章記錄,那么數億臺電動車共計會造成多大的道路安全隱患值呢?所以電動自行車上牌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不用排斥。
電動摩托車新規
汽車可以分動油動車與電動車,摩托車自然也可以。而且電驅動并不代表低性能,量產汽車中的高性能車大多都是插電式混動或純電動;因為電機的能量轉化率可達到95%左右,峰值扭矩可以在起步瞬間爆發(加速非常迅猛),這是內燃式熱機遠遠達不到的高標準。所以摩托車在轉型電驅后也許按照機動車標準管理,類型同樣分為兩種。
上圖所示的電摩屬于輕便型摩托車,電機功率要求為≤4kw(5.44馬力),車速不得超過50km/h。駕駛此類車需要持有F級駕駛證,車輛登記使用黃色底紋專用牌照,并且需要投保至少交強險后才能上路行駛。輕便電摩是可以用機動車道通勤的,只要遵守交通規則則不會被排斥。但由于車速并不夠高,所以只能在城市道路的機動車道通勤,前提路段盡量靠邊行駛。
上圖為標準電動摩托車,制造標準對于電摩沒有任何限制,也就是說性能可以無限強、速度可以無限快。不過摩托車的最高限速為80km/h,所以選擇電摩也不用考慮過于高端的產品。駕駛普通兩輪電摩需要持有E級駕駛證,登記上牌的要求是相同的。至于電動三輪摩托車則需要持有D證才可以駕駛,包括摩托車駕駛證建議一步到位選擇D證,因其準駕車型涵蓋E/F。
總結:電動兩輪車分為兩類,騎行電動自行車為一次性成本投入,后期不用年檢也沒有其他費用,騎行難度需要自行體會和掌握。電動摩托車本就屬于摩托車范疇,所以按照機動車管理也是有理有據有節的;曾經只是管理稀松造成了電驅車不用上牌的錯覺,然而在保有量過于大之后總會需要規則的限制才能使用戶懂得什么叫做交通法規。
電動摩托車上牌需要的手續與普通摩托車相同,比如購車發票、購置稅完稅證明、交強險保單等,同時車輛要在機動車上牌的數據庫目錄中。老舊車輛基本沒有上述手續,所以上牌的可能性已經沒有了,但各大城市也都提供了車輛的自然報廢過渡期,期滿后置換新車即可。在選擇新車時要向商家確定是否在目錄中,這是決定能否上牌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