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起,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通過江蘇人大網、江蘇人大發布微信號,并聯合全省多家媒體,在全省范圍開展“電動自行車管理立法進行時,7個問題請您回答!”的問卷調查。截至4月18日,共收集有效問卷16678份、網友留言近千條。公眾參與人數大大超出以往,也為立法提供了許多有效參考。
去年11月,《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草案)》提請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引發社會熱議。據了解,關注問卷調查的網友數達5.6萬,參與者涵蓋不同年齡段、職業人群,82%的人平時會駕駛電動車出行。
問卷從群眾對電動自行車文明出行促進立法的態度、臨牌車過渡期的時間設置、倡導鼓勵哪些騎乘限制措施、搭載未成年人的年齡限制問題等多個角度進行征求意見。數據顯示,78%的調查對象贊成條例草案規定的臨牌車的過渡期。這其中,47%的接受過渡期截止時間在“2022年12月31日”,32%的接受過渡期截止時間在“2023年12月31日”,剩下21%的希望在“延遲過渡期截止時間”上能有所改進,另外,超過一半的調查對象贊成設區的市規定的過渡期截止日期早于省條例規定的截止日期,比例達57%。
在留言中,不少人表示,“一般電動自行車使用年限不等,至少到達報廢標準才是合理的,否則就是極大的浪費,對于報廢車建議國家補助部分后置換新車”。
在修改條例草案征求意見過程中,有意見認為,日常生活中很多家長駕駛電動自行車送孩子上學,其中不少是十二周歲以上的初中生,條例草案的規定難以執行,因此建議放寬年齡限制至十六周歲。此次調查顯示,66%的受訪者贊成將搭載人員的年齡限制從十二周歲以下調整為十六周歲以下。
近期,南京交管部門發出通告,積極鼓勵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佩戴安全頭盔上路行駛, 5 月 1 日起,對未佩戴頭盔的,將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問卷調查中,超出一半的受訪者贊成作出統一的強制性規定并設定法律責任,即“強制戴頭盔”這一比例達53%。另外,21%的受訪者贊成只作出倡導性規定;22%的贊成在倡導性規定的同時,對特殊人群作出強制性規定并設定法律責任;僅有4%的受訪者認為不需要作一刀切式地規定,授權設區的市根據法律法規制定出妥善的解決方案。
“如果要對特殊人群作出佩戴頭盔的強制性規定,贊成包括哪些人群?”作為多選題,,82%的人認為“駕駛電動自行車從事快遞、外賣等經營活動的人員”應該強制戴頭盔;超一半的人認為“已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和“電動自行車搭載的未成年人”也都要戴;還有42%的人認為還有“其他應該佩戴安全頭盔的人員”。如不少人在評論區留言希望能增加“兒童和老年人等特殊群體必須要佩戴”等規定。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宣傳處處長夏鍇煜告訴記者,此次立法征集意見與以往有所不同,所設計的7個問題都是條例起草、征求意見、審議過程中各方關注的問題,并采用適應新媒體時代傳播和用戶參與的方式,得到了更廣泛的關注:“我們之前立法基本上把法規的全文貼出來,不會突出幾個重點,這次把涉及大家利益直接相關的一些具體的問題用條目式的方法列出來,ABCD讓大家去選擇,能夠更直觀地讓大家去參與這么一個立法調研的過程。”
“建議電動自行車淘汰后,有關部門集中回收處置。”“建議強制禁止在騎行電動自行車過程中手持使用手機。”“建議騎乘人員購買電動自行車強制保險、商業險。”問卷調查中,還有不少網友留言評論,提出其他相關建議。相關負責人表示,立法將充分考慮、合理吸引網友意見,有了網民的積極參與,立法更加公開透明,法規實施起來也會更有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