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發布《關于命名表彰2016—2018年度江蘇省文明行業和江蘇省文明單位、文明校園的決定》,江蘇新日電動車股份有限公司(新日股份,603787)繼2016年被江蘇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2013—2015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后,蟬聯”江蘇省文明單位“榮譽稱號,這為新日股份持續深入推進新時期公司各項事業的深化改革、打造陽光企業文化創建和諧幸福新日的目標添上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江蘇省文明單位”是江蘇省精神文明領域最高榮譽,該項評選每2至3年開展一次,旨在選出全省精神文明創建成效突出,在社會上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的優秀單位,評選標準嚴格、過程控制規范,包括思想道德教育、管理服務創新、社會責任履行、單位文化建設及創建活動開展等多項測評內容,綜合體現了江蘇省“兩個文明”建設的最高水平。
近年來,公司始終堅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不忘初心使命,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加強“陽光黨建”品牌化黨建效應提升,加強政治建設,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在市、區、街道文明辦的指導下,緊緊圍繞以發展壯大錫山電動車產業為己任的中心工作,以繼續努力創建“江蘇省文明單位”為目標,以提高職工文明素質為根本,廣泛開展群眾性文明創建活動,不斷強化公司內部管理,激發職工內在活力,促進公司質量、管理與服務創新,提升服務水平,在中國電動車行業樹立了“行業整車主板上市第一股”的領先品牌形象。
公司始終堅持精神文明與物質文明“兩手抓、兩促進”,將精神文明與生產經營、深化改革緊密結合,深度融合,依托“陽光黨建”體系,圍繞發展中心任務,持續開展黨建工作創新、優化領導班子結構,強化思想政治引領,提升群團工作活力,推動文化理念踐行,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團結帶領廣大干部職工戮力同心,奮發前行,為新時期改革發展各項事業提供了堅實的思想保障、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營造了以高質量精神文明引領保障高質量發展的良好局面。
有陽光的地方就有新日。經過持續多年的探索和努力,公司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取得顯著成效,黨建質量不斷提升,思想政治深受洗禮,文化建設蓬勃有力,廣大干部職工獲得感、幸福感始終保持在行業較高水平,相繼被共青團中央、國家民族宗教委、江蘇省總工會、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企業聯合會等授予全國五四紅旗團委、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單位、江蘇省五一勞動獎狀、江蘇省企業文化先進單位等多項表彰,開創了公司文明創建新局面,展現了和諧發展新風貌,對提升公司競爭力、綜合實力及誠信美譽,為實現“樹百年新日、創世界第一”的企業愿景做出了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