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推進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北京消防救援總隊在編制出臺《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防火設計標準》的基礎上,積極協調推動市規劃和自然資源、住建、城市管理、城管執法、電力公司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明確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著力解決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建設進度緩慢、接電擴容困難、電價收費過高等瓶頸性問題,大力提高設施的覆蓋率和居民的使用率,有效源頭防范化解電動自行車火災風險危害。
一是明確集中充電設施建設主體。明確街道鄉鎮、村(居)民委員會,建筑產權單位、管理單位,快遞、外賣企業等組織和單位是充電設施的建設主體,落實轄區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統籌和具體建設任務,加快集中停放充電設施建設,滿足居民和用戶停放充電需求。
二是規范設施接電報裝擴容流程。規定由設施建設主體負責向電力公司提出報裝、增容申請,電力公司依據《供用電營業規則》等文件依法受理報裝申請,協助建設主體做好報裝增容工作;集中充電設施接電應使用獨立線纜和分表計量,安裝過負荷漏電保護裝置,定期檢查試驗,確保裝置穩定運行。
三是明確集中充電設施收費電價。規定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按其所在場所執行分類目錄電價;對于居民住宅小區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置的集中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國家另有規定的,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