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實施后,相關部門加大力度嚴查違法銷售不符合新標準、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拼裝、篡改電動自行車;嚴查非法拆解、改裝和維修充電器、鋰離子電池等行為。
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不過關、防火安全性能低、違規改裝改造、停放充電不規范、使用人群安全意識不強是行業的主要問題。
常見電動自行車違法經營行為
目前,有部分從事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銷售經營戶對供貨方首營查驗制度缺失,不驗證甚至不要求供貨方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生產許可證、商標文件、產品生產標準、產品合格證和產品檢驗報告等;無視外觀質量存在明顯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項目,導致出現銷售不合格電動車及配件,銷售無產品合格證、無國家強制認證標準和冒用生產許可證的電動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少數經營者為了迎合消費者“求快、求大、求摩托化”的消費心理,加快推銷庫存超標電動自行車和不合格配件,不惜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偽造廠名和公司名稱、非法拼裝和改裝牟利。
新的電動自行車強制性標準已經實施。依據新的強制性標準,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生產與銷售環節的監管,有助于從源頭上切斷缺陷產品流入市場的渠道。
01、堅持全過程、全鏈條執法檢查
市場監管部門應集中執法資源,重點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批發市場、銷售維修門店以及“線上、線下”銷售的監督檢查,采取分步驟分區域分類型的方式逐一拉網清理整頓。
02、細化執法辦案的方法、依據和標準
市場監管部門應進一步細化電動自行車執法辦案工作的標準、措施、步驟、手段和違法行為查處辦法及依據,統一規范行政強制措施和執法辦案的程序及處罰裁量幅度,使一線執法人員有法可依、有據可查,有度可量。利用案件分析、討論、交流的方式增強執法人員的法律意識、主動意識、底線意識、紅線意識,充分學習借鑒和推廣電動自行車相關典型案例的查辦經驗。把解決電動自行車執法辦案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作為工作導向,及時加強部門協作研究執法對策。
03、嚴厲打擊假冒偽劣經營行為
市場監管部門應重點查處銷售無產品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偽造廠名、公司名稱,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的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和非法拼裝等違法行為。對涉嫌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全面調查并搜集相關證據。查辦一批制假售假典型案件,查處移送公安機關一批嚴重違法人員,銷毀一批不合格商品,形成高壓嚴打態勢。
通過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經營者的規范引導以及促進誠信、標本兼治的長效監管,使得行業能夠健康發展,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能夠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