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標正式實施已近一年,仍有很多老鐵對國標車必須裝腳蹬表示不理解,認為這是既影響美觀又影響騎行的“累贅”,純屬多此一舉。
事實真是如此嗎?腳蹬真的可有可無,甚至不裝更好嗎?
當然不是!
那么問題來了,新國標為什么要規定電動自行車必須裝腳蹬呢?
首先是因為法律有規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對非機動車作了明確定義: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
換句話說,不裝腳蹬的電動自行車就不屬于非機動車范疇,而應當歸入機動車范疇,上路標準就要遵守機動車標準。
其次是充分考慮到了騎車人的便利與安全。當我們在騎車時遇到斷電或者電驅系統故障,我們還能用人力驅動前行,免去了推車的苦。此外,電動自行車本身比較輕巧,沒有電摩那么重,在時速20KM/H以上時容易重心不穩,所以腳蹬也是為了平衡重心,降低側翻的危險,提高行車安全系數,降低傷亡幾率。
電動自行車不是電動摩托車,裝上腳蹬也許不太符合我們對電動自行車的審美要求,但卻是非常有必要的。所以,老鐵們,下次選擇電動自行車的時候,別再“嫌棄”車子裝腳蹬難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