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各大品牌正在緊鑼密鼓的為新的一年展開角逐,同時,全國各地區的相關政策也正式開始實行,下面列舉部分地區的政策,讓企業、經銷商及消費者知曉,及時準備。
1、廣東深圳
自2020年1月1日起,非機動車違法納入記分體系,按照記分的多少分級處罰,滿12分的直接納入“黑名單”,相關民生行業禁止入職!
2、山西太原
自2020年1月1日起將嚴格按照《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對不按規定登記上牌的各類電動自行車依法予以查扣。
3、江蘇無錫
自2020年1月1日起,公安機關將開展全市電動自行車集中整治行動,依法從嚴查處電動自行車無號牌、無本市臨時信息牌以及其他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4、湖北十堰
自2020年1月1日起,對未登記上牌而上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將罰款50元;拒絕交罰款的,可以扣留電動自行車。
5、安徽合肥
2020年1月2日起,交管部門將引導在用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逐步退出,并為新標準實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新標準也不符合舊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設置過渡期、發放臨時號牌。
6、廣西南寧
自2020年1月1日起對取得正式號牌超標電單車的使用期規定為10年,同時鼓勵電動車生產、銷售企業通過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等方式回收電單車,解決群眾的切身利益問題。
7、湖南長沙
2020年3月前,長沙所有電動車都要上牌,否則上路將受到暫扣車輛等處罰。到2023年3月后,非國標電動車將禁止上路。此外,以前已經上過牌的電動車,交警部門均有記錄,只需更換新牌照。
這只是極小部分地區的政策,僅供參考,更多政策還需企業、經銷商及消費者,密切關注身處當地的政策動態。2020年勢必迎來一波換車熱潮,各品牌究竟如何搶占市場,我們拭目以待!
2020年,各地最大的工作依然是車輛上牌以及電動車的整治工作,也勢必比2019年更加規范、更加嚴格。各品牌依然要嚴抓生產,嚴把質量關,為消費者提供更安全更具品質的電動車產品,消費者也要通過正當途徑,購買大品牌的電動車產品,以免后續影響日常出行。